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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会救助标准年年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4 20:43 来源: 中国财经报

  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从2012年起,每年10月1日调整一次

  本报讯 重庆市近日出台的《规范社会救助标准制定和调整意见》规定:从2012年起,根据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同步调整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原则上每年10月1日调整一次,标准调整周期内,若遇食品价格上涨,按物价联动机制发放临时生活补贴。

  该市社会救助采取分类定标的方式。对城市低保标准,采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测算,考虑“一圈两翼”区县经济状况,设计了按标准上下浮动5%和按标准执行三种模式。对农村低保标准,2011年按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9倍以内确定。对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按城乡低保标准增幅和区域差距缩小程度同步制定。

  按照重庆的设计,通过一年一调,有序增长,提高的部分进入救助基数,以后标准调整将在此基数上进行。同时,社会救助标准调整要体现“缩差共富”,城乡保障标准逐年按0.1倍缩小差距,到“十二五”期末,由现在的2倍缩小至1.5倍。区域标准差距2012年缩小到3%以内,2013年差距消除。

  《意见》还指出,要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核查清理“人情保”、“关系保”,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对全市所有低保家庭“家家入户、人人见面”,并将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定期采取“公示入户”的方式告知辖区所有居民,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高于城乡低保保障比例3%—5%的范围,建立低收入困难家庭档案,将专项救助范围由城乡低保对象扩展延伸到建档的所有低收入困难家庭,有针对性地给予帮扶,降低困难群众对低保制度的依赖。

  记者从重庆市财政局获悉,该市近日提高今年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标准,其中主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320元。此前,重庆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当食品类消费价格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10%时,从次月起向城市、农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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