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三包”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在京召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7 09:02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在京召开
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成关注焦点
本报讯(记者王 辉)10月26日下午,社会各界期待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在北京召开,16位汽车厂商、协会及消费者代表在会上就汽车“三包”畅谈看法,交流意见。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成为会议关注的焦点之一。
据悉,自9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发布了召开立法听证会的通知以来,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广大市民通过信件、邮件、电话的形式积极参与,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立法工作出谋划策。
听证会上,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及质量司副巡视员汪立昕分别介绍了《征求意见稿》立法的概况和立法起草背景及简要过程。刘兆彬指出,汽车“三包”主要是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相关的民事行为予以规范,是对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向消费者承担“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旨在通过企业承诺、消费者维权、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来规范“三包”责任的有效履行。目前汽车“三包”规定立法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主要内容规定已经基本完整,但草案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修改。质检总局将积极吸纳各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努力使汽车“三包”规定更加科学和完善。
会上,与会代表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问题第三方鉴定、“三包”规定的可操作性等问题上。大家一致认为,目前出台“三包”制度很及时,有利于我国汽车产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不过大家也认为,《征求意见稿》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界定模糊、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的地方。
大家在发言中,均对汽车“三包”表示赞同和支持,认为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但涉及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方面的技术条款以及具体执行可操作性等细节问题仍不可忽视。
另据了解,目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网络等各渠道反馈的意见,特别是此次立法听证会收集到的意见,逐条梳理,充分考虑,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力争该规定尽快出台。《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