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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市“以租代售”北京判“死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8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牟春静

  

车市“以租代售”北京判“死刑”
限购令下的“首堵”北京,一边愁买,一边愁卖。眼看着摇号中签率随着股市大盘一路走低,北京车市传来一声叹息。

  一边是急寻出路,一边是开拓市场,很快,品牌4S店与租车企业一拍即合,你出新车,我出牌号,以租代购,只等买家上门。2011年上半年,奔驰、奥迪、现代等北京经销商都与租赁公司合作展开了此项业务,一时间,“以租代售”遍布京城车市。

  在缺乏认知、没有配套的市场环境下,北京领跑、全国跟进的“以租代售”业务,究竟是镜花水月,还是大有可为?一声“紧急叫停”,让北京“三方租售”好梦惊醒。

  变相“以租代售”被叫停

  日前,北京某4S店提供车、神州租车提供牌号的“以租代售”被紧急叫停。据称,对于急于购车又没有摇中指标的客户来说,可以在4S店先付清全部车款,车牌由神州租车提供。如果一年内没摇上号,车牌可免费使用,第二年开始,每月支付1000元车牌费用,直到摇号成功完成过户。由于车主是在没有购车资质的情况下提前购车,只能将车辆先登记在租车公司名下。另外,4S店还会与“以租代售”的车主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出现交通违法、重大交通事故后的责任由购车人自行承担。

  有别于“传统以租代售”,这种“4S店出车、租车公司出牌照、消费者出钱”的合作方式不久就受到各界质疑。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批给租车公司的牌照限租车公司使用,不得转让。租车公司在许可范围内,可以开展长租、短租等租车业务,但都要求车辆和牌照同时出租,不允许车和牌分离,否则就有违规的嫌疑。

  北京某租车公司知情人告诉记者,这种“三方合作”的“以租代售”模式,对于消费者而言存在很大风险:万一没有摇到号,车辆就迟迟不能过户,如果在车辆归属问题上产生纠纷,消费者很难维权。此外,由于租车公司的牌照是运营牌照,10年期满后将自动作废,“权宜之策”绝非“长久之计”。

  据了解,在北京摇号政策出台之前,有的汽车租赁企业囤积了千余辆汽车,其中不少汽车被转卖到外地市场,由此出现了空余的北京汽车牌照。在摇号购车的背景下,租车公司便将这些空出的牌照出租,既迎合了市场需求,也利用了闲置资源。在车牌资源紧缺的市场环境下,租车公司将用于服务社会的牌照变相出租,政府“限购令”处境尴尬。

  国内市场“含苞未放”

  北京紧急叫停的“擦边球”,擦出了国人重新认识汽车“以租代售”的火花。汽车租赁公司、汽车经销商提供的“以租代售”,早已在懵懂的中国市场中开始孕育、萌发。

  作为“以租代售”的主战场,各租车企业开始在北京叫阵。

  在国运租车丰台店,一台凯越1.6LX—AT2011款新车,市场净车价约为104900元,如果按照“以租代售”的形式,签订购车合同后,先付7000元的首付款,以租用三年为例,每月付租金2400元,(如若租用一年,则每月付租金5000元;租用两年,则每月付租金2990元),期满后,再支付尾付款10000元,便可将车过户。这些费用中不包括车辆购置税、年度保险费(第三者险保额不低于20万)、验车上牌、车船税、基本保养费用等;过户费由客户自行承担;首付款须一次性付清。

  相对于分期付款买车,“以租代售”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前者的首付至少要达到全部购车款的30%,上述车型就要支付3万余元。“以租代售”的形式不仅利于消费者资金的周转,而且还可以在租用期间定夺是否真正需要购买该款车型,此外,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消费者对车况也就有了清楚的了解,比再购买二手车要放心得多。

  汽车租赁业人士介绍,目前国内租车企业的“以租代售”主要有两种模式,其一是先租用三年(一年或两年亦可)交付租金,三年后根据车况补足差价,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其二是与汽车租赁企业签订购买合同,每年的租金用作购车款,直至租金将车款付完,车辆方可过户。在这两种以租代售模式中,车辆的保险费、养护费一般由租车企业承担。

  限于“摇号购车”,北京的“以租代售”模式也有所限制:一种为消费者先将相中的车辆租回,等到摇到号码可以上牌了,就将租赁合同改为购买合同,将车买下;另一种是向租车公司以融资的形式购买新车,每月只需缴纳千余元的租金,待摇到号之后再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尽管国外的“以租代售”市场早已风生水起,作为世界第二的汽车消费大国,中国市场可谓“含苞未放”。在全国已经展开“以租代售”业务的地市,或者因为业务量非常小,或者因为没有稳定的客源,不少企业已经止步。

  “以租代售”等待时机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销售应该是一个买卖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一个最大的特征是应该要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如果转移不了车辆所有权,‘以租代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受法律保护。”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吴一丁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都将承担很大的风险。

  瑞卡租车公关经理蔡丹称,瑞卡目前还在集中精力做短租业务,对“以租代售”没有涉足,在这方面公司暂时也没有规划。

  “‘以租代售’对租车企业的相关流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待市场时机成熟,一嗨会适时推出此项业务,但不是现在。”上海一嗨租车公关负责人邵巍告诉记者,目前租车市场正处于做蛋糕的阶段,一嗨现有的车辆还不能满足租赁需求,所以暂未考虑“以租代售”的业务。

  “‘以租代售’需要的不仅仅是市场,还需要相关扶持政策以及配套措施。举个简单的例子,国外租车业有很多与之配套的保险,但是中国还没有。”邵巍说。

  有鉴于此,目前国内的租车企业正在与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接洽险种事宜,以期尽快出现与租车业发展阶段相配套的更多险种。

  而市场的另一端,中国消费者也有着自己的国情。东风雪铁龙富通总经理汪忠红表示:“‘以租代售’确实比较难推广,国内的消费者也不太容易接受。”

  在差强人意的现状前,租车企业对于“以租代售”业务的前景仍然充满希冀。很多人相信,虽然形小而青涩,一旦遇到雨露和时机,掩映在绿叶枝头的“以租代售”便可迅速发育成熟。

  要“迷途而知返”,“以租代售”需要的是社会多方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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