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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密切两地经贸联系的成功实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0-28 03:09 来源: 经济日报

  10月1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发表施政报告,报告中有关尽快签订CEPA第八份补充协议的内容,引起广泛关注。

  CEPA实施以来,内地已对香港开放了145个服务部门,占世贸组织分类的160个服务部门总量的90.6%。补充协议八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两地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为实现这一目标,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将在CEPA补充协议八以及今后的协议中,进一步增加新的开放部门,对已部分开放的服务部门增加新的开放内容,切实扩大CEPA的受惠面。

  内容丰富 涉及领域众多

  统计数据显示,随着CEPA的签署和实施,两地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目前,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香港是内地第三大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转口贸易平台,也是内地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和境外投资目的地。

  在CEPA签署前,世界GDP排名前30位的经济体中,只有中国和中国香港尚未参加任何形式的自由贸易协定。CEPA的签署使我国具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所取得的重大进展。

  CEPA的内容丰富,涉及领域众多,一般自由贸易协定通常涵盖的内容都有所体现,某些领域还根据双方的特点和要求有所创新。因此从内容上相比较,大陆与港澳签订的两个CEPA丝毫不逊色于国际上那些典型的区域贸易安排,属于较为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

  而且,在当前众多的自由贸易协定中,CEPA的时间表即使不是最快的,也一定是最快的之一。从CEPA的实施时间上看,货物贸易自2004年1月1日起,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分两批实行零关税,并取消所有产品的非关税措施和关税配额,也就是说,在两年时间内实现货物贸易的自由化。服务贸易18个领域也将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开放的承诺。比较而言,北美自由贸易区1994年生效,但直到2003年底才真正实现了零关税;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2005年开始降税算起,需用5至10年的时间才能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

  形式开放 范围不断扩展

  CEPA是开放的协议。CEPA第三条规定,“双方将通过不断扩大相互间的开放,增加和充实CEPA的内容”。这说明CEPA具有与时俱进的开放性质,能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增加新的内容。同时,根据CEPA成立的“联合指导委员会”也为这种开放性提供了体制上的保障。自2004年该协议实施以来,双方在CEPA框架下陆续签署了7个补充协议,涉及的范围由物流贸易扩展至专业服务行业。去年签署的第7次补充协议更放宽了医疗、金融、旅游、专业等行业北上的门坎,对香港服务业发展内地业务是一大机遇。

  CEPA实施近8年来,各项措施得到了很好落实。数据显示,从CEPA实施之日起,至今年7月底,内地累积进口自香港的零关税货品总值42亿美元,关税优惠额24.1亿元人民币。2400多家香港服务提供者按照CEPA的优惠措施赴内地投资。香港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在港累积人民币存款约5500亿元。在内地注册的香港个体工商户4000余家,从业人员1.3万人。另外,内地赴港“个人游”旅客累计已达7000万人次,占内地旅客总数的53%。

  商务部于2008年设立了第一批共4个落实CEPA示范城市,并于今年颁布了第二批共9个CEPA示范城市的名单,令示范城市的数目达13个。其中,有南京、苏州、青岛、济南、南宁、乌鲁木齐、上海浦东新区、重庆北部新区8个城区,以及5个广东城市——深圳、广州、珠海、佛山及东莞。

  CEPA补充协议八目前正在加紧磋商中,中央还将在促进CEPA上继续做工作,包括鼓励CEPA示范城市先行先试,完善审批制度,健全协调机制等。商务部部长助理俞建华说:“目前内地与香港合作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希望示范城市可为内地不断开放累积经验,探索CEPA新路,也希望香港充分利用CEPA政策,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特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内地在“十二五”规划中,将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预计至2015年服务业将占内地GDP的47%,内地服务业需求进一步上升,将为香港服务业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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