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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东森总裁王令麟 二审被判5年8个月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1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

  喧腾一时的力霸案,前东森集团总裁王令麟一审被判刑18年,并科罚金7亿元,昨日下午“高院”二审宣判,刑期变轻,改判5年8个月。

  为何会有如此转变?“法官”表示,因为力霸案虽然规模大,但犯的罪大部分都是“商业会计法”、“银行法”,本刑较轻的罪刑,因此认为这个案子最重要的嫌犯,就是主嫌王又曾,目前他仍然在逃,原罪应该归在王又曾身上,他的兄弟、儿女只是帮忙的角色,才会改成较轻的判决。

  力霸案10月31日二审宣判,前“财政部长”林全、李庸三及前“金管会”官员,在本案一审时遭告发、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检方表示,全案目前仍在侦办中,会将“高院”判决列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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