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3 05:40 来源: 东南快报詹红荔同志是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审判庭庭长。她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九年来,始终忠诚履职,公正办案,关爱失足少年,心系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被誉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党员、好法官。她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中央政法委于2011年8月11日发出通知,号召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
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体现了共产党员的优良品质和作风,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精神风貌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楷模。为此,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把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把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生动教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讨论,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据福建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