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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评论]“组织”为何失灵?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3 06:17 来源: 时代周报

  鄢烈山

  “组织”这个词对我这一代人来说,太熟悉了!从小看革命小说、电影,革命战士、地下工作者脱离“组织”就焦急,找到了“组织”就欣欣然如鱼得水。从参加工作就不断有亲友关心我的“政治进步”,要我“靠拢组织”;单位里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领导总要人们“相信组织(会公正解决)”。

  可是,近来发生的一些恶劣案例,,“组织”如何回应,已是一个如何维护社会基础秩序、置国法于何地的问题。先是网友微博(http://weibo.com)爆料,10月10日,湖南衡阳司法局召开党委会,党组书记、局长万春生要将一名在衡州监狱工作的女性调进局机关,分管该部门的副局长廖曜中以事前竟不知情而不同意。万春生恼羞成怒挥拳打向廖副局长,可怜法学博士顿时鼻青脸肿。可是“组织”是怎么处理的呢?据司法局10月12日发表的两人联合声明称:“……同时,经过组织的关心、调解,我们已相互致歉、握手言和,局里的各项工作也已经恢复正常。在此,我们二人特此申明,并感谢各位网友、各位朋友的关心、关注。”

  这里的“组织”是指处理此事的衡阳市委组织部。廖副局长是坚持用人程序,抵制人事腐败,身心俱受伤害,事发后曾打110报警,警方了解了情况却未能介入;“组织”又这般偏袒“一把手”,强迫他接受无原则的调处。

  接着又有网友曝光,10月15日江苏滨海县司法局副局长陈步良,当街怒踹本局政工科科长吉皓,致其左股骨粉碎性骨折。现场同事五六人无人敢上前制止;吉皓倒地后痛苦呻吟达40多分钟无人过问;直至3位局领导乘车离开,才有人将吉送医院并通知他爱人。事发后,陈步良“去外地开会,正常上班,开着司法警车招摇过市”。记者闻讯采访,陈矢口否认打人,司法局当时在场的人都表示没有看到打人。现在成了热点新闻,县公安局表示“经过调查,陈步良造成吉皓受伤的事实已经可以确定……至少已经构成了轻伤害”;县委组织部则对陈副局长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决定。

  这两例最令我失望的,还不是官大半级就敢动手打人,而是在场的那些党委委员、司法干部们的势利与怯懦——何以集体堕落到这种地步?党性、组织纪律性何以异化到丧失了人格的程度?而有管理党员干部职责的“基层组织”呢,没有舆论关注时竟无动于衷,比忽视小悦悦的“路人”更冷漠。

  再来看闹得沸沸扬扬的“赌乌纱”事件: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网名“御史在途”),为讨薪不成反被打的50多位农民工喊冤,被指涉事的长沙县委和县公安局不仅不予纠正,还通过“组织”向陆施压;在正常渠道不能达成公正解决的情况下,陆群诉诸网络舆论,叫板长沙县委书记杨懿文和公安局长曾卫国,谁说的经不起公开公正的调查谁辞官。而迄今为止,长沙县一方仍然没有公开回应社会的关注,坚持只通过组织内部渠道谋求解决。

  照理,党是领导阶级的先锋队,代表先进生产力,代表先进文化,党员要在社会中起模范作用,道德水准要高于普通群众,其组织纪律的标准要高于基本的法律规范。可是,现在有些地方的“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却似乎反其道而行之。

  作者系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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