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率先组建政府债券承销团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4 08:34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深圳自行发债规模为22亿元,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中,主承销商不超过3家,承销团成员不超过10家。
晶报讯(记者 易少龄)深圳试点自行发债工作有了新进展,记者获悉,目前深圳已开始组建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承销团成员申请截至11月10日,申请结果将于本月底前揭晓。
10月20日,财政部发布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广东、上海、浙江、深圳四省市获准开展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酝酿多年的地方政府自主发债迈出了新步伐。其中,深圳自行发债规模为22亿元。
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刊登的《深圳市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开始组建2011年政府债券承销团,其中主承销商不超过3家,承销团成员不超过10家。承销团的评价上,不仅考虑到申请人的债市能力和机构实力等指标,也考虑“对深贡献指标”,即“将银行参与、支持我市投融资改革、在深纳税、总部属地等作为因素予以考虑”。其中,对深圳市土地储备中心,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放款数额也作为重要指标,具有较高权重。
此前,记者从深圳市财政委了解到,试点省市需要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额度内自行组织发债,由于2011年的发债额度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因此要在今年底前完成组建承销团和发行等一系列工作,时间方面较为紧迫。
据了解,关于深圳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办法财刚公布不久,而相关机构提交申请还需要一定时间筹备。因此承销团成员的申请结果还有待时间公布,到时将依申请人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名,依排名确定深圳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依排名确定主承销商。如果出现排名并列且剩余名额不足的情况,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承销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