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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9万个体工商户将享优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3 10:44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

  晶报讯(记者 易少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自11月日起大幅上调。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国税局了解到,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深圳将有9万个体工商户享受到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公告,“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根据初步数据测算统计,如果按增值税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月销售额起征点2万元上限计算,预计全市约有9万户纳税人可以享受到起征点提高的税收优惠,占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户数的82%;同时为深圳的个体工商户每月减轻税收负担约为2000万元,每年减轻税收负担约为2.5亿元。

  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深圳在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上限的选择上,一直采取“从高原则”。如1994年增值税起征点月销售额为2000元,2005年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提高到5000元。起征点的提高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就业和扩大再就业的需要,符合以人为本、普惠于民的总体思想。是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增加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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