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城遍地开花 呼唤地热资源开发产业化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4 21:02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本报记者 徐广忠报道
随着天气逐渐转凉,泡温泉在各地又开始“火”了起来。
如今,在旺盛的内需带动下,各地的温泉会馆,温泉酒店等名目繁多主打温泉牌的服务项目大干快上,遍地开花。然而,由于项目规模大小不一,档次良莠不齐,加上没有统一的标准,由此引出的关于规范温泉项目开发,综合利用发展地热资源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在北京昌平、通州等区县,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家温泉会馆,其中以小汤山区域最为著名,龙脉温泉、九华山庄等都是北京市民比较熟悉的地方;在通州也分布着运河苑温泉酒店、隆鹤国际温泉酒店等场所。
10月23日,在通州运河苑温泉酒店,一工作人员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每到周末,前来泡温泉的有300人左右,门票价格198元,可在里面呆18个小时,并提供两顿自助餐。在该温泉会馆内,除人参浴、牛奶浴等各种温泉池外,还有一个游泳馆,在游泳馆旁边一块玻璃框里,装裱着一份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温泉开采的批复。
在上述地区不远的梨园镇,一家叫做隆鹤国际温泉的酒店刚刚开业。据工作人员介绍,该温泉酒店占地60 余亩,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温泉井深3500多米,出水温度48℃左右,门票价格298元。在大厅里,同样装裱着一张关于温泉开发的介绍和批复。
上述温泉会馆只是北京众多项目的一个缩影。除北京之外,环北京的河北省廊坊、保定、张家口等市县也有各种温泉场所。在霸州市开发区,占地上千亩的“温泉城”内,各家温泉会馆正在大干快上,除已经营业的玫瑰温泉、日月潭外,中华商务会馆、金亨会馆等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同时,《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热处了解到,一眼地热矿井的地热采矿权为15年,价格根据面积大小约为20万元左右。另外根据北京市发改委下发的《北京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地热)征收标准》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地热)征收标准按照地热资源温度和使用用途分类确定,50℃以下的地热温泉如果用于“工业、旅游业、商业服务业”,每吨补偿费9元;用于“洗浴业、公共娱乐场所”每吨补偿费55元。
“宾馆里的房间用温泉按商业服务业计算,泡温泉按洗浴业计算”。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热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是一家企业兼营两种业务,就在不同的出水口安装好水表,根据流量参照不同的标准征收。工作人员说,泡澡使用量大,价格也高,主要是为了保护珍贵的温泉资源。
由于地热开发不需要用煤用电,近年来成为业内大力推崇的一种新能源。然而在各种温泉会馆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的同时,其暴露的问题也日益增多,温泉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方式,正在迅速发展,伴随着开发热潮,各地快速发展一轰而上的温泉场所,却也存在盲目开发、自建自营、管理混乱、缺乏规范等问题。
东北财经大学王艳平博士分析称,我国温泉产业开发初期速度快,总体规模大,政绩型、投机型和哄抢型开发的热潮愈演愈烈,有的在自来水中加入化学物质假冒温泉,有的在温泉中掺入自来水,有的将用过的温泉加温后循环利用,有的甚至用石油钻井机掠夺式开掘地下温泉资源等等。这些产业弊病如得不到及时治理,产业的竞争就会衍变为价格的比拼、规模的较量。同业间的无序竞争、恶性循环,不仅使企业疲于应付、效益下滑,而且严重损毁着整个产业的品牌形象。
目前,温泉旅游产品由于缺失行业标准和监管力度,我国温泉产业面临最尴尬的问题是,所有的热水都号称是“温泉”,很多想泡温泉的游客因此无法得到正确的信息。而对于拥有真正温泉资源的度假区,消费者又不敢轻易相信,从而使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深受其害。
不少温泉浴场看似产品丰富,实际上既有温泉,也有热水,更有热水混合药物的产品。往往一个市甚至一个乡就有大大小小数十家温泉度假地、数百个温泉池,在没有行业监管的情况下,难免有企业滥竽充数。
现在,虽然国内的部分省市已经制定了温泉旅游业的相关标准,但是从全国温泉旅游健康发展的大局着眼,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参考国外温泉旅游业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系统、完整的行业标准,对温泉旅游标识使用规范、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SPA经营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进行标准化定义。这些条款既要能保证消费者享受到货真价实的温泉旅游的情趣,也能保证温泉旅游的安全。这一行业标准必须规定,未获得旅游温泉标识的单位及场所不应在场所及其所有宣传材料上标注“天然温泉”、“生态温泉”、“矿热温泉”等等,不得欺骗误导游客。
据了解,目前,我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尚缺乏统一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管理法规与技术规范也仍有待完善。要实现地热资源开发产业化,除了企业要加强自身技术掌握,制定市场战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形成配套规模外,还需要在全社会形成对地热运用优势的统一认识,以形成政策法规上的优势,支持和扶持地热的发展,促进我国地热资源开发的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