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电动车险市民为何不买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09 08:10 来源: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每年只需花费60元保费,最高可赔付5万元,但市民鲜有买单,70万辆电动车,只有1.13余万辆车电动车投保,人保财险武汉市分公司独家推出该险种,该公司相关人士昨无奈地表示,因投保率太低,若今后亏损严重,这一险种极有可能会上调费率甚至退出武汉市场。“没想到市民不买账。”这位人士感叹,1.13万辆只是70多万辆上牌电动自行车的零头,这份成绩单着实让人尴尬。记者了解到,目前购买此类险种的车主,多为快递公司、送餐公司。
据介绍,该险种在浙江等地推出时,每份保费是120元、保额10万元,投保率约20%-30%。考虑到武汉实际情况,他们特意将保费降了一半。也就是每份保费60元,若因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轻伤的,医疗费用责任赔偿限额最高5000元;死亡或伤残的,最高可获赔5万元,每辆车最多可买2份。
记者走访武汉新亚达电动自行车市场等多家市场,发现投保点已经“人去楼空”。该市场总经理黄官清介绍,当时投保点就设在上牌点的旁边,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牌的门庭若市,投保点却“门可罗雀”。他认为主要原因是这一险种并不是消费者最需要的。
不过,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率并不低,据武汉市交管部门公布数据,1至9月该市交通事故,有六成因电动车交通违法造成。其中,涉及伤人和死亡以上交通事故中,有两成因电动车而致。1至9月,电动车伤人及死亡事故680次,造成760人受伤,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41万元。
各方评说
市民:有点不划算
“盗抢险、车上人员险、车损险都没有,我觉得第三责任险意义不大。”武汉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所买的电动自行车为合标车,限速为15公里/小时,即使是不小心碰上路人,顶多是小擦小碰,说声“对不起”或是让根烟就可以“私了”,不值得去浪费时间找保险公司和交管部门。
武昌市民杨女士也认为,这一险种只保障第三者,每次赔偿还有200元的绝对免赔额,不太划算。
汉口市民杨先生则担心免责范围太宽。条款规定,电动车时速超出25公里/小时、占用机动车道、驾驶人年龄在18岁以内等均属违章驾驶,不在赔付范围之内。
记者随机采访了近20位电动车主,他们普遍认为电动车最不安全的因素就是易丢失。要是保险公司能卖这类险种,他们会考虑买份“放心”。
保险公司:市民投保意识太淡薄
人保武汉市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电动自行车车主收入不算高,偿付能力较弱。万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每份最高5万元的赔付还是能分担不少压力的。“很多车主都裸奔,连摩托车交强险的保费都在逐年下滑。”他们认为,这一险种遇冷主要还是市民投保意识淡薄,很多人觉得电动车即使出事也是小擦小碰,找交警定责又很麻烦,还不如私了。
那么,保险公司为何不推出市民喜欢的电动车盗抢险?这位人士解释,主要是电动车体积较小,容易被偷。加上我国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车主也有可能“自己偷自己”以骗取赔付,风险很高。
同业:险种不赚钱难跟进
“人保都卖不动,我们就更别提了。”本地一家中小型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保险赔付靠的是大数法则,在出险概率相同的前提下,卖的越多才可能保本或赚钱。但新险种需要一定的市场推广期,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这位人士表示,电动车车主比较分散,需要保险公司有较多的网点和人力来推广,这对中小险企来说本来就不现实。同时,国家对机动车购买保险有强制规定,但电动车划归到非机动车,本身也增加了险种推广的难度。
专家观点
保险产品应与市场需求挂钩
“新的保险产品要契合消费保障需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系副主任姚壬元介绍,新的保险产品推出后,要想迅速在消费市场迅速被认知接受,一般需要满足三个先决条件。首先,该产品要针对广泛的受众群体,以电动车为例,现在全武汉市有70万辆保有量,这一数字完全符合此条先决条件;其次,保险产品的价格对其所针对的受众群体,不能形成生活负担,而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每年60元的保费门槛,也在合理范围之内;最后,保险产品必须与市场需求相挂钩,能有效满足消费者心理保障需求。所以,此保险之所以不能被广泛接受,主要是因为其理赔对象及范围设置的局限性,不能令投保人满意,建议保险公司在产品多样化开发上多做文章。
提醒
超标车也可获赔
武汉市九成以上电动自行车是超标车,一旦出事保险公司会否拒赔?
对此,人保财险有关人士解释,按照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分有效期3年的黄色车牌(超标车)和永久性的白色车牌(国标车)两种。超标车上牌后还可使用3年,车主同样可以投保,在承保期内保险公司不会以此为由拒赔。
理赔时间最快半小时
电动车理赔已推出简易定责流程,最快半小时可结案。只要交警出具的定责书明确驾驶人未出现占用机动车道、超速等违章行为,一律均可获赔。以上稿件记者王海玉施鹏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