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多举措力促非公经济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0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作者: 【见习记者刘可拉萨报道】
免收登记费用、无需审验注册资本等一系列比内地放得更宽、突破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特殊优惠政策,为雪域高原的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降下福音。
不久前,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颁布了《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对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及变更登记的,从2012年1月1日起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成本”注册。凡申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本无最低额限制,各成员方只需共同签署出资协议确认出资额,无需审验注册资本。与此同时,全面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税收减免;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标准。
据介绍,新举措从11月1日开始试行期间,自治区原本9万多家个体户中,有3.3万多家符合条件的个体户不用再交纳注册费。1/3的个体户成为政策的第一批直接获益者。
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介绍,西藏自治区要求做到“零注册、轻税赋、强支撑、少检查、重激励”的同时,将制定一系列比内地放得更宽、突破性更强、含金量更高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争取到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上缴税收力争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业人员占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50%以上。
根据自治区政府颁布的意见,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22万户,骨干企业达到160个,吸纳社会就业人员超过80万人,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将超过920亿元。预计2012年新政策正式实施之后,将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实际受惠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