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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评”出税款17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04:02 来源: 信息时报

  

纳税评估“评”出税款17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刘嘉强 罗建新 王凌) 近日,广州市荔湾区地税局成功对一户进行个人股东股权变更的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查补个人所得税款17万余元。

  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消防工程的原国有转制企业,近年来一直处于盈利状态,纳税评估人员从企业提供的“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中发现,持有股权10%的股东罗某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全部以原价35万元转让给新增股东练某,经税务人员询问,该公司以行业竞争大,利润少为由解释,但经税务人员仔细核实,截至2011年8月31日止,该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合计为788.6万元,所有者权益期末数合计为1227.5万元,说明该公司所给的理由并不成立。

  根据国税函[2009]285号文的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同时依据粤地税函[2009]940号文的规定:“根据个人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选用'转让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的方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荔湾区地税局最终按照转让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进行计算,要求其补缴个人所得税17万余元。

  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管理的一种手段,其重要地位日趋明显。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底,荔湾区地税局已对104户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查补税款达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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