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销售有毒鸡肉串毒倒4个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5 15:16 来源: 上海商报一审判14年 被告认为“量刑过重” 二审昨日开庭
在未经工商登记没有取得食品卫生许可的情况下,加工和销售含有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鸡肉串,导致4名儿童食物中毒住院治疗。一审判处被告人张进勇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张进勇坚称自己仅仅属于添加剂超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量刑过重提出上诉。昨天,上海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肉串有害物严重超标
根据起诉书显示,去年3月起,张进勇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等情况下,在其位于奉贤区金汇镇金星村暂住处内擅自从事生鸡肉串生产加工活动,并予以销售从中获利。其间,张进勇为牟利,明知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钠须限量使用,仍在生鸡肉串腌制过程中过量添加亚硝酸钠并销售给个体商贩许海萍。
今年3月8日,许海萍在奉贤区金汇镇西街农贸市场外将从张进勇处购进的生鸡肉串炸熟后出售,四名儿童食用后出现亚硝酸盐中毒症状并住院治疗。后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鉴定,从张进勇及许海萍处查扣的生鸡肉串中亚硝酸盐含量检验结果分别为9940mg/kg、12280mg/kg,而国家标准限量以亚硝酸钠计为残留量30mg/kg,也就是说,其含量分别超出国家标准的331倍和409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辩称未造成严重后果
法庭上,张进勇称,自己仅仅属于工作失误,“听同行说亚硝酸钠可以收缩水分,增加重量,我不知道加了会对人体有害。”他辩解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销售,而且并没有对他人身体造成危害,“我是加调味品超标,不属于对人体产生伤害,他们也就是恶心、呕吐,没有后遗症。一审法院量刑标准过重了。”
张金勇反复强调,自己没有想要推卸责任的意思,“只要是我应该承担的,我都会负责。”昨天的庭审采用“远程审理”,张金勇的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罪名及适用法律均提出异议。辩护人认为,张金勇的犯罪行为属于《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前实施,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张进勇应适用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张进勇的行为不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建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儿童“鸡块中毒”屡发生
辩护人强调,张进勇虽造成儿童食物中毒,但并未对儿童造成严重的后遗症。4名儿童住院仅一天,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一审法院量刑不当。此外,张进勇实际获得利益微小,且认罪态度良好。
事实上,由于类似事件造成儿童中毒甚至死亡的案例,今年来屡屡发生。今年8月,北京18个月大的小盈盈吃了四五块鸡块后,嘴唇发紫,口吐白沫,抢救无效身亡。经鉴定,从农贸市场摊点购买的鸡块内亚硝酸钠(行内简称亚硝)超标150倍。
法庭上,公诉方认为,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鉴定,张进勇及许海萍处查扣的生鸡肉串中亚硝酸盐含量检验结果严重超标,“经确定就有四名儿童食用后出现亚硝酸盐中毒症状并住院治疗,而且被告明知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须限量使用,仍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超标添加。”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议维持原判。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链接]鸡鸭肉“加工”变身羊肉串
青浦警方捣毁一制售伪劣牛羊肉串黑窝点
商报记者 周敏
普通的鸡肉鸭肉加上羊尾油、羊肉牛肉香精,摇身一变就成了羊肉串、牛肉串。记者昨日获悉,日前青浦警方会同相关部门捣毁一家生产销售伪劣牛羊肉制品的黑窝点。
一走进这家已经闲置的快递公司仓库,令人作呕的腥臭味扑面而来,冷藏室的架子里放着串好的肉串,旁边的房间里还堆放着数百个印着羊肉串字样的纸箱,生意好时这里一天大约能生产3000多串肉串,而这些肉串其实都是鸡鸭肉。
民警表示,这个制造点没有执照,也没有卫生许可证。“把肉浸泡在料盆里,里面主要是羊肉香精、牛肉香精和色素。浸泡后叫工人串起来包装好。苍蝇蚊子比较多。卫生条件非常差。”
经营者王某交代,她以低价每斤9元的价格从苏州买来鸭胸肉、鸡胸肉,由工人们切碎加工,做成假羊肉串,每串成本仅0.8元左右,然后再以2.5元一串销售出去赚取差价。尽管事实证据确凿,王某依然想狡辩。“羊肉香精本身也有羊肉的,有羊尾油不是也有羊肉吗?”
截至10月9号,这个窝点已经向松江、颛桥等批发市场的经营户销售价值18万元的伪劣牛羊肉串。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