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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炉料修改应淘汰高炉炉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6 20:48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欲使其“合法化”

  本报记者 梁文艳 马东红报道

  今年6月24日,本报以《内蒙古固阳县海明炉料环评手续李代桃僵》为题,报道了海明炉料二期实际为建设年产50万吨铁、150万吨水泥项目,而固阳县环保局提供的却是该公司消失模产品的项目环评报告。如今,这座早应被淘汰的高炉,反而或借工信部《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使之“合法”化。

  上次的报道中,对海明炉料有详细的介绍,其共有138立方米、380立方米和530立方米各1座炼铁高炉。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其中的138立方米高炉虽早应被淘汰,但仍然正在生产之中。

  固阳县经信局、发改委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提供的材料也证实,在本报报道约一周时间内,固阳县政府随即召开了由县长主持、主管县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乡镇领导参加的本届政府第128次县长办公会议,议题为研究部署淘汰落后产能有关事宜。然而,这份由县政府办印发文号为“(2011)19号”的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中,并未列出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企业名单,因而,也就不能判定,其海明炉料的138立方米高炉在淘汰名单之列。

  同时,《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再次采访当地经信局和发改委,其均未对此会议进行任何说明。不过,该县发改委官员则透露称,按照工信部、自治区经信委的要求,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应淘汰企业9月底实行停电,年底前拆除设备的措施,不过,并不清楚是否其中包含海明炉料138立方米高炉。

  对此,固阳县经信局赵姓股长直称,海明炉料共有218立方米高炉2座和530立方米高炉1座。“生产设施已有,环评只能慢慢做”。

  赵姓股长还强调,海明炉料的2座218立方米高炉的认定,已经由内蒙古自治区经信委上报到了工信部。同时,他还出示了这份文号为(2011)51号的《关于报送认定铸造用生铁企业申报材料的报告》,其文件后面还附有《申请认定铸造用生铁企业名单汇总表》,其中海明炉料2座218立方米高炉赫然在列,发文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就在本报报道刊出后的第4天。

  然而记者还发现,之前公开资料中均载明,海明炉料的炼铁高炉只有138立方米、380立方米和530立方米各1座,怎么突然又变成了2座218立方米和1座530立方米。上述赵姓股长则解释称,“高炉容积的认定是由市经信委来做,县经信局只是上报。”他又补充道:“这2座218立方米高炉目前‘还没有认定’。”

  如今,对于固阳县经信局在上报材料中,为何将海明炉料的这2座高炉炉容填报为2座218立方米呢?记者查阅工信部《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中发现,其对认定企业的工艺和装备要求为,除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高炉容积可放宽到大于100立方米外,其余高炉容积须大于200立方米,同时企业还须配置高炉煤气回收利用、高炉喷煤等节能减排技术措施。显然,海明炉料的138立方米和380立方米高炉与规定并不符合。

  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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