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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更加便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7 02:55 来源: 经济日报

  “今年春节,可以和在湖北老家的父母一起游台湾了!”深圳市民张隽高兴地告诉记者,一直想陪老人去台湾旅游,现在可以在深圳直接报名参团,一家人开开心心游台湾了。

  11月10日,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赴台旅游跨区域组团事项的通知》,正式开放大陆居民直系亲属异地参加赴台旅游团和赴台游组团社承接单一机构跨区域赴台团队旅游业务。按照规定,各赴台游组团社可以组织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大陆居民跨区域赴台团队旅游,并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通行证、签注等手续,同时可承接由单一机构组织并委托的跨区域赴台旅游团组。

  “过去,身居异地的直系亲属如果想一同组团赴台旅游,只能分别在户籍所在地通过旅行社参团。手续很繁琐,一定程度上抑制赴台游市场的发展!”中青旅市场部的一位经理告诉记者,按照新的规定,直系亲属即便户籍不在一个地方,他们也可以在同一个城市参团赴台旅游。“这将刺激年轻人赴台旅游,对家庭游市场也有带动作用。”

  新规还明确了机构统一出游的原则,这使得单位组团赴台游成为可能。“以前赴台游会展方面是弱项,主要就是受此制约。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通知细则,制定相应的会展线路和家庭游线路。”中国旅行社总社产品研发营销部冯云说。

  据悉,该通知对单一机构、异地组团等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其中,单一机构包括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单位、行业性组织机构;而单一机构组织委托的跨区域赴台旅游团组,仅限于组织本机构正式员工并委托的赴台旅游团,组织本机构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党团组织管理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并委托的赴台旅游团,以及组织本系统分支机构人员并委托的赴台旅游团和行业组织机构组织正式会员并委托的赴台旅游团。

  对于赴台游组团社,通知要求必须具备实力强、信誉好、业绩优等基本条件,明确要求“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质量事件和三年内未受到停业整顿或停止赴台游业务及以上的处罚或处理”。

  通知规定,各赴台游组团社组织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大陆居民跨区域赴台团队旅游,不得在注册经营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开展招徕、宣传;单一机构组织委托的跨区域赴台旅游团,组织机构及其委托的组团社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招徕,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由本系统分支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为组织招徕。对于违规赴台组织或承接跨区域赴台游团组,以及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的大陆居民提供赴台游服务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赴台旅游业务一个至六个月不等的处理;造成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暂停其赴台旅游业务一年;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其经营赴台旅游业务。

  台湾业界对大陆新出台赴台游便利措施表示欢迎。台湾观光协会会长周庆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连声称“好消息,好消息”。他表示:“这一措施使大陆居民来台旅游更加便利,至少将为台湾增加10%的大陆游客。”

  据悉,自2008年7月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团队旅游以来,赴台旅游发展迅速。截至今年10月底,累计赴台团队旅游人数已达到282万人次。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跨区域组团政策的出台,必将让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更加便利,促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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