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资本补充新机制 财务再保险有望“阳光化”赵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18 08:5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本报记者 赵萍 北京报道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在一次论坛上表示,今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向好但形势严峻,要进一步完善保险业资本补充机制,其中,财务再保险也是保险业一个独特的融资渠道。
财务再保险起源于美国的非寿险市场,最初是非寿险公司为了降低因为自然灾害发生、赔偿支付过多造成公司财务亏损,而希望得到再保险公司的财务援助。
因为具有粉饰业绩的功能,甚至有国外的公司因此遭受法律惩处,财务再保险一直为业界所诟病,也是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一位再保险公司人士说,由监管机构公开提出利用财务再保险解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问题,还是首次听到,照此推断财务再保险有望“阳光化”。
陈文辉透露,三季度数据显示,保险行业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比年初上升0.25个百分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由原来的6家变成了4家。但相当多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下降得很快。
尤其是今年资本市场的低迷,使各家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大幅缩水,偿付能力困境凸显,资本补充需求迫切。
财务再保险分狭义和广义两种,其中狭义再保险通常被保险公司单纯用于财务数据的修饰,亦成为很多国家监管的禁区,而广义财务再保险则具有风险转移的功能,不仅是一种财务处理工具。前述再保险人士称,相信监管机构是次提到的是“广义财务再保险”。
利用再保险的手段解决直保公司偿付能力困境,早已被国际再保险商尝试。
瑞士再保险中国业务发展负责人郏京炜称,根据我国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高低由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的比率来决定的。想提高偿付能力比率,或提高自有实际资本,或降低最低资本的要求。再保险就是通过增加保险公司的分出责任,从而减少最低资本需求的方式,来缓解偿付能力问题。
郏京炜称,今年到目前为止,来自客户的用于解决偿付能力不足问题的再保险需求呈增长趋势。
目前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除自身盈利积累,无外乎股东注资、公开上市和发行次级债。陈文辉称,下一步保监会将会考虑完善保险业的资本补充机制,可开拓的新渠道包括:发行次级债、提高融资工具流动性和探索境外市场发债融资及财务再保险等。
但是每一种融资方式都有明显的缺点,注资和公开上市的资本成本高,市场上资本有限;对于次级债而言,保监会对此亦有日趋严格的监管要求,且只能作为临时的措施;而投保再保险,保险公司的保费会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