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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东川:村官“蛀虫”栽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1 08:05 来源: 商务部网站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对农村的扶持力度逐步加大,救灾、救济款一年比一年多,低保、医保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的扶贫资金也逐年递增,让贫困山区的群众也享受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但少数村官目无党纪国法,或占有,或贪污,或挪用,将这些资金占为己有,有损共产党员形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今年来,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大对村官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于近日相继对3名违法村官给予相应的处罚。

  冒领低保金

  2007年12月,43岁的彭某当选为东川区阿旺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年4月,彭某任阿旺镇鲁纳村党支部书记。

  2007年8月至今年2月期间,彭某利用担任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采取冒领彭崇进、何叁叁低保存折的方式,不定期到银行领取低保金,四年共非法占有上述两村民的低保资金共计9250元。案发后,彭某已全额退回低保金。

  东川区纪委认为,彭某身为一名共产党员,本应该模范带头遵守党纪法规,但他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冒领非法占有村民的低保资金,其行为构成诈骗。但考虑其在调查期间积极退还违法违纪所得,东川区纪委给予彭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贪污慰问款

  东川区汤丹镇黄草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谢某(40岁),在2010年6月至2011年8月之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汤丹镇民政办下发给该村60岁以上低保户和五保户的医疗门诊补助金6900元(100元/户,有69人)、中共党员的抗旱救灾补助金1000元(500元/户,有2户)、临时救助金5500元(500元/户,有11户)共计人民币17360元。

  挪用扶贫款

  去年2月,东川区汤丹镇新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林某(36岁),以村委会集体修建养鸡场的名义,从汤丹镇财政所借支扶贫款人民币9万元(昆明市农业局拨给新塘村的养殖挂钩扶贫款),存入其个人在农业银行开设的账户上。去年2月至11月期间,林某陆续取出9万元扶贫款用于购买个人私有车辆及购置税、保险费,车辆维修、燃油费,家庭开支及个人消费。目前,违纪款项9万元已被东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缴扣押。林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东川区纪委给予林某开除党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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