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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启动低收入群体应急救助预案 物价上涨可获补贴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5 14:44 来源: 商务部网站

  近日,南宁市制定《南宁市低收入群体应急救助预案》,提出物价上涨低收入居民可获补贴,以缓解物价上涨对他们基本生活的影响。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孤儿。《预案》表明,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平均涨幅达到或超过5%时,各县(区)将按月给予城乡低收入居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平均涨幅回落到5%以内时,即停止发放低收入居民临时价格补贴。连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个月以上,要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提高标准之日起,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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