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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贸易和贸易便利化研讨会总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6 00:23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贸易和贸易便利化研讨会总结(Workshop on Trade and Trade Facilitation in GMS)

  据泰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委员会(NESDB)网站11月22日消息,泰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委员会副秘书长蓬剌梅迪·维拉色里于2011年10月15日代表泰国出席在泰国普吉府举行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贸易和贸易便利化研讨会,并主持会议,共同商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贸易以及贸易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并就此交流意见,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会上主要针对以下要点进行磋商及交换意见:(1)GMS国家的贸易方向及路线(2)贸易通关系统(3)柬埔寨及老挝的出口公司的制约因素(4)柬埔寨、老挝及泰国的贸易物流便利化评估(5)利用南部经济发展地域路线,加大对运输成本和时间的估算研究。

  2.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贸易路线

  2.1 自2000年至2009年期间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贸易整体快速增长,中国贸易占比例首位,大湄公河次区域贸易数额及比例增长惊人,尤其是对华贸易增长率居首位,各国对中国的贸易依赖程度持续上升。

  2.2 GMS国家商品出口结构多样,泰国和越南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机器设备和汽车零件;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三国(CLM)出口的主要商品为初级产品,价格不高,如:纺织品、衣服和旅游产品;中国、泰国和越南出口的商品则主要是工业类产品。

  3. 专家委员会对亚洲开发银行(ADB)贸易海关过境体系的执行进行研究及评估,并在会上提出建议,总结如下:

  3.1 首要问题: 由东北经济走廊(EWEC)为泰国-老挝-越南三国的海关过境系统(CTS)领航,计划从1999年开始实施,但仍然未见成效,原因在于越南汽车运输协会(VATA)未能交付保证金,认为不划算,并且对东北经济走廊利用率不高。

  3.2 专家委员会建议,国际公路运输体系和欧盟框架下的CTS系统的实施区别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体系,由于多达30份的文件和繁杂的担保流程,缺乏对良好背景的运输者的特别通道,不重视信息系统的发展以及风险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专家认为,在GMS体系下执行CTS系统是不可能成功的,另外专家建议借鉴东盟实施模式,让保险公司也参与其中。

  4.柬埔寨、老挝和泰国贸易运输便利化评估 世界银行专家指出边境运输最主要的问题是回程空车问题。

  5.参照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对运输成本和时间进行估算(Southern Economic Corridor Time-Cost Distance Study-The Blue Book) 亚洲开发银行(ADB)对曼谷-金边-胡志明线的运输进行分析研究,沿泰国亚兰亚巴拉帖(Aranyaprathet District)-柬埔寨波别(Poipet)-柬埔寨金边(PhnumPenh)-柬埔寨柏威夏寺(Prea VihearTemple)-磨百-越南胡志明市-沃都(越南),措施实行建议如下:

  5.1 建立贸易信息网页及为各单位制定目标,为搜集贸易数据资料节省成本和时间。

  5.2 完善关于装载重量的各项法律法规,利用称重站和设立法制监督24小时热线,确保路况安全。政府严厉打击一切违规路障,尤其是金边-胡志明市路段。

  5.3 延长边境通关办公时间,实行倒班制,保证白天全天工作,和授权工作人员代签文件,原产地证的出具时间5-7日缩短为不超过24小时。

  6.会议意见

  6.1 大湄公河次区域(以下简称:GMS)国家现行贸易重点问题在于简化规章操作程序,为车辆运输提供更大的便捷,从而实现更多更重要的贸易价值,促进边境贸易和走私贸易合法化。

  6.2 泰国方面认为 (1)GMS体制下实现CTS系统落败,现在还言之过早,但仍然存在一些可行因素,如泰国正致力于改善泰国法律法规,使其符合CTS系统。因此,希望亚洲开发银行(ADB)在新体系实施前能援助海关过境体系的实施,并对跨泰、老、越三国的曼谷-河内线进行评估,扩大运输量。

  (2)推动GMS国家铁路联网,由路障(Link Lock)转型为陆路通道(Land Link),增加贸易机遇。(3)泰国海关使用风险管理系统,电子海关系统和国家单一窗口系统(National Single Window),并获得优异成效,泰国也真诚和其他成员国交流经验。

  6.3 老挝早已在GMS体系下实施CTS系统,现正用东盟(ASEAN)框架实施体系进行替代。

  6.4 中国和缅甸能灵活的使用GMS框架和ASEAN框架,但仍需要提升贸易运输便捷化,阻碍不大。

  6.5 越南认为GMS计划应该运用CTS系统,与个人组织并行。

  6.6 个人组织代表建议将CTS系统的实施从《GMS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CBTA)中分离,原因在于现在企业者的运输已经能够不依靠CTS系统了。

  7.会议综述,此次会议上各成员国交流信息和意见,希望各成员国能将会上经过研讨并得到GMS各界人士及相关部门通过的要点参照实行,得到初步结论:GMS体系下实施CTS系统并未失败,但仍需要解决现有的问题和阻碍,使得系统的运作更具效率。

  (泰国泰金有限公司 宁子燕 编译,清迈大学 欧伟勇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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