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本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8 02:04 来源: 北京晨报

  2010年1月7日“国十一条”颁布,要求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010年4月17日 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2010年4月30日 “京十二条”发布,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的贷款。统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5月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9月29日 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通知要求,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家庭购房套数。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全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2010年11月4日 要求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

  2011年1月26日 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八条”,要求各地出台房价调控目标;35个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本地户籍家庭限购2套房,对非本地户籍能提供社保及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房,对非本地户籍又不能提供社保及纳税证明暂停其购房;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2011年2月16日 本市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对持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