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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16:08 来源: 财政部网站

  有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截至2011年11月21日,共有66家机构提出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申请。根据《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令第39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关于组建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的通知》(财库[2011]149号),我部已对各机构申请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其中59家机构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其他7家机构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机构,于2011年11月29日17:00前补正申请材料,逾期不补正将不予受理。

  现将已受理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申请机构名单和需补正申请材料机构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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