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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守贞”是现代版的殉葬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1 00:00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本报评论员李富永

  如今的物质社会,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比如,夫妻离婚后,原本各有再婚的自由,谁也无权干涉。但现在,就有这么一对离异夫妇,男方以赠送两套房产为诱饵,在分手“协议”上规定女方不得再婚或交男友。面对这样无理的要求,女方还真的签字画押了。只是由于后来女方在没有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告到法院让男方过户房产,随使地下协议大白天下。

  在中国,男人让女人为自己守贞,可谓历史悠久。皇帝后宫佳丽数千,即使累死也不可能都临幸到,但宁可让他们守活寡也不会压缩编制,更不允许红杏出墙。甚至皇帝死了,竟然要将红粉们活活勒死一同殉葬。

  如今没有皇帝了,不会有人身殉葬的惨闻。但是,进入到物质主义社会后,金钱的魔力有时也可以呈现出以前只有强权才有的法力。比如上述的那个男人,凭着两套房子,差点就能让前妻牺牲爱情婚姻为他守贞。所幸女的最终并没有老老实实遵守“协议”,否则真的要闹出一出现代版的殉葬悲剧。

  个别人的荒诞行为,也许可以一笑付之。但值得审视和细究的是,面对如今社会上层出不穷的伤害公序良俗的行径,法律最为社会良好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似乎对此并没有任何的矫正的能力。据11月23日《北京晚报》报道,受理该案的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对上述男女双方违背宪法精神的荒唐协议,竟然认定为“合法有效”,认定女方交男友违约,因此判决女方得不到那两处房产。女方眼看到嘴的肉就这么飞了。

  当然,要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做出相反的判决,估计也难。毕竟不太好援引到合适的法条,只好以判决经济领域合同纠纷的方式来评判人性的善恶是非。不知道这是法律的悲哀还是法官的荒诞。

  如果说法制作为“最低层次的道德”,难以承担道德救赎重任的话,这个社会拥有的庞杂的上层建筑体系,完全应该起到纯洁风俗的功效;如果说一个市井粗鄙女子“男人没钱就是垃圾”的宣示尚不足以撼动社会主流价值体系的话,处于“庙堂之高”的社会精英阶层,就该以其地位和能力优势,对价值的迷失进行进行教化和矫正。

  同样很可惜,这个社会的上层建筑,同样也出现了被拜金主义蛀蚀的迹象。文化圣地故宫有人监守自盗,清华学术圣殿以金钱冠名。最谬误的是,政府官员施政理念金钱挂帅、以金钱论英雄,深圳用公款买房子奖励给富豪,海淀区政府部门用公共财政奖励的高端人才,只限于“年薪15万元以上”、且“在跨国公司担任部门经理以上高管职务”。在他们眼里,年薪低于15万元、没有行政职务的就一定不是人才。挣的越多越有奖。

  社会精英的选择对社会无疑有巨大的暗示效应。既然神圣可以沽价,既然清誉可以出卖,作为社会上没有地位没有金钱的女性弱者,他们也不难出卖自己独有的贞操和感情。在发达的大城市上海,一个学校里多名未成年女中学生集体卖淫,其中许多女孩的家庭并非贫寒,却为了屑小的物质需求而轻率地出卖身体,很难说这不是自成年人的拜金氛围里耳濡目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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