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以公开促公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2 21:41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本报记者 刘红霞报道
“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甚至有可能引发一种根本性变化,如果能切实做好信息的公开透明,或许可以解决当下中国面临的相当多的问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为什么几十年来官方不断提信息公开,而且自上而下不断推进,诸如阳光政府、政务公开等,而不提其他,诸如司法独立,“五不搞”?
“究其原因,除了回应民众需求、危机管理、缓解内外压力等原因,最主要的还体现了内在的经济逻辑。”徐昕指出,推进信息公开,是一种成本最低、最容易操作、最容易获得表面效果且负影响最小的选择。
这种经济逻辑恰恰可以解释,为什么几十年推进信息公开,效果依然很差。举个例子,最简单的官员财产公开都以条件不具备而止步。目前的信息公开绝大多数情况下体现为形式上的公开、宣传性公开和选择性公开。这也可以解释,成本越低、负影响越小的信息公开提得最多。
不过,随着公众对于信息公开需求的扩大,信息公开有了一定的进步。徐昕表示,应考虑知情权、社会结构和技术推动三大变量。首先,民众对知情权的要求越来越高,形成自下而上的强大需求。其次,对于知情权,应当将其置于整体的社会结构来理解。当下社会属于一种权力压制型社会,民众感觉到普遍的压抑和郁闷,需要适当地疏解渠道,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实现的。最后,技术的推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时代特别是微博(http://weibo.com)时代的到来,信息公开的需求被无限放大,而管理者却无法像以往那样进行过度的信息控制。
信息公开似乎已成为一种趋势。那么,该如何做到或推动信息的公开透明?徐昕提出了若干建议。
第一,政府须改变观念。克服“维稳”思维的固有弊端。
“维稳”思维,即保密思维,敌对思维,视“公开”为舆情,视“透明”为“敌人”。政府应当改变观念,不能也不必实施过度的信息管制,导致民众不可接近真相。实际上,信息公开对于政府是有好处的,不仅可以分担责任、提升公信力,而且还从根本上有利于治理,虽然信息公开不可避免会损害一些利益集团的利益,但有利于国家的根本利益。当然,我们又得进一步追问,所有人都觉得好,但为什么不做?
第二,保障当事人和民众对信息的接近。同时,必须尽可能解决信息不平等的问题。
第三,透过信息公开看到更根本的问题。信息公开其实本身既是目的,更是实现公平、提升公信的工具和手段。因此,应当从政府公信和权威失落的根本原因入手解决问题,信息公开只是手段之一。
第四,不要对信息公开的功能期待过高。公开不能解决一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