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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的秘密 怎样缴税才划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6 11:18 来源: 中国经营网

  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个年终奖发放季节,不少员工、企业、单位开始筹划,怎么发年终奖才最划算。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 临近年底,最让人期待的除了回家过大年之外,莫过于即将到手的年终奖。值得注意的是,新个税法实施后,到手的年终奖比以往会有些变化。

  年终奖有“陷阱”?

  年终奖作为激励福利,目的是刺激劳动者的积极性,追求的是皆大欢喜。若年终奖打了折扣,恐怕会伤害员工的积极性!

  让年终奖会打折扣的地方在哪?据都市快报报道,年终奖在计算应该适用的税率时会出现一个临界点,只要超过临界点,不管超过多少所对应的税率就会发生变化。今年9月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相比去年,这些临界点发生了变化。

  12月4日傍晚,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葛长银在微博(http://weibo.com)上发表了关于年终奖临界点的博文,比如年终奖为18000元,那么要缴纳540元的税,如果年终奖为18001元,则需要多纳税1155.1元,即1695.1元。同理,54001元的年终奖比54000元多纳4950.2元;发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纳19250.3元;发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纳30250.35元;发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纳88000.45元。

  葛长银的博文引来了广大网友们的广泛关注!有网友表示,这个一定要看,年底用的上!不过也有网友对此表示怀疑,对葛长银的计算方式表示质疑。

  年终奖的秘密怎样缴税才划算?

   如何巧妙度过?

  葛长银的博文一出,让不少网友感到头疼。眼看年终奖就要到手了,谁也不愿意大打折扣。那么,如何错过这个临界点?

  据广州日报报道,年终奖存在“盲区”,若避开这些“盲区”,可避免“多给少拿”。

  报道称,在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之前,年终奖“盲区”共有八个,在这之后,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盲区”变成了六个。

  另据深圳晚报报道,有税务专家特别提醒:年终奖发放请尽量避开“盲区”,否则,会“得不偿税”,多发有可能不能多得,甚至还会遇到“要为多发的1元年终奖多缴纳百元、千元甚至万元的税”这种极端情况。

  六个新盲区

  新的“盲区”共有六个,分别是:

  18001~19283.33

  54001~60187.50

  108001~114600

  420001~447500

  660001~706538.46

  960001~1120000(编辑 袁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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