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强制结算扩容使用率偏低待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9 01:07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郭晋晖
从明年1月1日起,中央预算单位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6个项目将被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财政部要求原则上这些项目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这是中国系统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新举措。11月16日召开的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第五次会议已经要求有关部门及单位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
200元以下可付现金
作为公务卡的直接管理单位,财政部随即于11月25日向各中央预算单位下发《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16项费用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公务卡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2007年5月14日,央行和财政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会议,共同推动公务卡在中央和各级地方预算单位的广泛使用。
财政部要求,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来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此外,《通知》还规定了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包括,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传统公务消费实行“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的程序,不仅不利于管理和监督,甚至发生财务报销环节出现凑票报销,多开、虚开报销发票的现象。近几年的审计报告年年都会披露一些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发票违规的行为。
有卡不用较普遍
2007年央行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其目的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推行公务卡的原因时也坦诚是由于长期以来一些预算单位存在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现象,容易诱发现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腐败问题。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财政部昨日的通知中称,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公务卡通过支付信息的电子化将每一笔财政支出都公开透明,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直接可以查询到公务消费的每一笔信息。
“公务卡太厉害了,我们都不太想用。”一位中央级科研单位的人士对本报记者感叹。
这位人士表示,很多预算单位不愿意使用公务卡,获取不当利益并非全部动机,财务报销制度的不合理也是重要原因,以出差为例,很多单位规定的差旅费标准过低,若完全按照制度规定将不可能完成出差任务,所以。也不得不采取一些“变通”手段,但如果推行公务卡,可能原来很多“变通”手段就无效了,但可能很快会产生一些新的变通手段。
公务卡使用率低在全国范围内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柳州市审计局局长莫晓钢表示,根据该市政府有关文件,市财政局要求233个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然而审计抽查发现,去年只有38个预算单位采用公务卡进行支付,只占应当实施公务卡制度单位总数的16%。同时,已启用公务卡报销系统的单位也未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公务卡使用率不高,仍存在大量现金支付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预算单位积极性不高是公务卡使用效率低的根本原因,公务卡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他们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漏洞。
施正文也认为,公务卡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对于抑制腐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并非根本的解决之道。虽然公务卡能够做到的是“刷卡支付有记录”,但现实中仍然有方法能够规避公务卡的“监督”。
公款消费中的某些腐败行为仅靠公务卡手段无法制止。地方财政部门的财会人员已经发现很多违规行为,如报销者在进行实际消费后,可以要求经营者为其开具超过实际消费额的发票,并在用公务卡进行支付后要求对方将差额部分返还,消费者与经营者勾结,钻公务卡的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