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城市“消协”谏言汽车三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09 10:27 来源: 济南时报时报12月8日讯 (记者苏冉通讯员王冰)广受争议的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再起波澜。8日,包括北京、济南、上海等21个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在内的22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向国家质检总局“上书”,就日前出台的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七条意见,其中包括是否因质量问题退换的汽车到底该不该收折旧费等。
不久前,国家质检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2家消费维权单位随后提出了完善《征求意见稿》的七条意见。
据介绍,七条意见包括:要合理确定汽车损耗件目录,且不免除损耗件的“三包”责任,正常损耗除外;因质量问题退换的汽车,不应收取“折旧费”或合理使用费;销售商说明了瑕疵的,只能就瑕疵部分免责,而不能整车免责;应调整提供备用车的限定时间;退换车的限定条件应考虑可行性及法规依据;要明确指定质量鉴定第三方,并且依法提供客观、公正的鉴定材料,同时应尽可能考虑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应当参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通货责任规定》的相关条款,规定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避免同一故障反复维修。
据了解,22家维权单位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香港、澳门、杭州、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厦门、济南、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昆明、西安等21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