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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楼市调控须动真格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3 07:52 来源: 金融时报

  杨洋

  记者杨洋“我国不能放松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因为政策一旦放松,政府两年来对房价的调控成果可能遭到破坏。”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

  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趋紧、土地交易市场量价齐跌、房地产贷款增速回落等诸多市场表现可自然得出,楼市拐点已初现的结论。然而,拐点初现却也在提醒人们应打起十二分的警惕,并要求作为调控主要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动真格”。

  楼市拐点能出现首先应归功于国家楼市调控政策的“动真格”,正是有了限购、限贷、限价等硬措施,才让房地产市场的热度降下来。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即便是动了真格,房地产市场依然保持着“骄人的业绩”。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11月份商业和住宅地产销售额总计人民币4.905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0%;同时,1~10月份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较上年同期增长31.1%,至人民币4.99万亿元。最令人关注的房价也只是出现了不到0.2%的环比跌幅,同比涨幅只是缩小还没有下降的。这些楼市数据再次提醒人们,房价回归合理水平的调控任务远未完成。

  然而,就在此时,部分地方政府的表现却令人失望。

  日前中山市政府发布“限价令”,内容为:即日起新建商品住宅交易限价每平方米5800元,超出则暂缓受理网签和登记备案手续。中山也是继佛山、韶关、珠海后又一实施房屋“限价”的城市。当中山市的限价措施被认为是地方政府紧抓楼市调控的又一证据时,限价措施截至日期的注明却让人们对它的动机产生怀疑。

  中山市发布的这份限价令称,自发文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这也就意味着留给中山版限价令实施的时间不足两个月。就在国家评价今天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成果为“来之不易”,并强调为巩固这一成果,必须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时,中山市却仍然“义无反顾”地推出“短命”调控措施,理由还是“为了确保实现中山市2011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限价固然可视作地方政府在完成此前的承诺,但不足两个月的期限未免让人怀疑其诚意和决心。

  中山市的限价令不禁让人联想起两个月前,“朝令夕改”的佛山版限购放宽令的出现。佛山限购令的“朝令夕改”虽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但并未受到来自上级部门的任何惩处。毫无疑问,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说而不做,做而不动真格”的态度和行为将直接影响调控效果。

  今年7月12日国务院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进行限购,由于未作强制性规定,部分够资格的城市并未采取行动,即便是采取的城市,也采取限购分地区、限制时间执行办法。这种并非动真格的“儿戏”态度在12月份暴露无遗,部分实施限购城市设定12月31日为限购截至时间,随时间的临近,至今未对限购令是否继续实施有明确表态。这正是由于,限购令并非地方政府真正希望实施的措施,因此对于限购令的长期化,也自然不会积极主动。国家不应再次纵容这些地方政府,扩大这一不良的示范效应。

  地方政府作为楼市调控措施的具体实施方,它的态度以及一举一动对地方楼市的未来将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特别是在二三线城市。与一线城市相比,二三线城市的地方政府本来所面临楼市现状要更为严峻。一方面,作为价格洼地,在一线城市楼市受调控作用后,二三线城市迎来大批投资者,造成房价暴涨,有专家就表示,房价涨幅不逊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另一方面,保障房体系基础薄弱、建设滞后,依靠大量供应保障房改变楼市格局较为吃力,这也凸显地方政府运用行政手段调控楼市的重要性。

  如果地方政府对楼市调控不动真格,将极大影响目前已经形成的楼市调控新格局,让被调控方有机可乘,并有可能以这些城市为突破口采取“反攻”措施。当然地方政府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会让自己眼下日子好过,不过也会留下楼市“痼疾”难治、经济畸形发展的烂摊子。

  实际上,我国的楼市调控在一开始就未形成全国楼市调控“一刀切”的开端,这主要是考虑各地楼市情况不一样,却也造成了全国楼市“按下葫芦瓢又起”的不利局面。如今在国家层面大力坚持楼市调控时,地方政府也不能松懈,更不能持不动真格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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