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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支持国资委对"公益型国企"的澄清称:应该盈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3 13:2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3日讯(记者张祎鑫)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提出“公益型国企”概念,这一类别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类央企。“公益型国企”引起网友的广泛质疑,被网友误解为这类企业只强调公益性,而不顾盈利性和竞争力,甚至网友认为这是国资委为垄断央企穿上了件防弹背心。随后,国资委予以纠正和澄清,称“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不等于“公益型国企”。对此,网友表示支持称,“公益型国企”应该盈利!

  质疑:

  对于“公益型国企”的说法,经济学家华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疑问,“现在再来讨论国企到底要不要完全做公益,完全不赚钱,那是不是又回到了改革最初的路,这么多年的改革都白做了?”有网友指出,很多公益性质国企都是上市公司,有严格的法律和制度要求,是要通过盈利来回报投资者的。网友“石磊PPS”说:“上市公司是不可以公益化的,除非退市。”

  澄清:

  国资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次采访时表示,“公益型国企”跟国资委提出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并非同一概念。具有公益性质的国企强调的是其对国计民生的保障作用。而公益型企业的说法会让人误解为这类企业只强调公益性,而不顾盈利性和竞争力。他还指出“有的行业产业集中度较高,但其中的垄断因素并不表示其没有公益性。”国资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真正的垄断企业应同时具备地位垄断、价格垄断和利润垄断,而我国一些企业只是“产业集中度高”。

  解读:

  “公益型国企”=“公共性”

  长江黄河集团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流域管理及水权投资专家樊峰宇在其微博(http://weibo.com)中指出,邵宁所提出“公益型国企”(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类央企),准确讲这类企业算是“公共性”企业。他解释道,公益性企业一般是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福利事业,其最大的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为公众提供服务。而公共性企业虽有一定的公益性,要为公众提供服务,但同时也有收益性的一面。

  降低成本 提高效率来获得利润

  网友“银色马蹄”表示,所有非自然垄断而是政策型垄断的国有企业都应该以公益和民生为目的存在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存在。这些企业的经营应当受到全民的监管。他还建议,垄断企业经营管理更加透明,提高运作效率,莫让普通消费者为效率低下管理不善买单。长江黄河集团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流域管理及水权投资专家樊峰宇认为,国有的企业员工薪酬确实偏高,收入分配亟须改进。

  罗兰贝格全球合伙人、中国区副总裁吴琪在其微博中指出,作为公益性国企,主管部门应该更多地通过要求这些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来获得利润。而不是利用垄断地位利用价格手段来谋取暴利。他建议,应该用管理公益性企业的方式来管理和考核这些企业。

  企业可以办公益事 不能背离盈利的动机

  网友“独孤求胜再求胜”说:“企业就是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存在的。一个企业可以办公益事业,但不能背离盈利的动机。”“公益性质国企不能因为发挥社会效益而影响企业的活力,更不能靠国家补贴过日子。”网友“若顿若愚”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有网友表示“公益型国企”定位和模式可能与我们的愿景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应该是朝着这个方向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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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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