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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好难!(右头条)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14 03:08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黄烨 实习生 胡哲

  12月13日,国家海洋局在官网称,截至12月12日,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仍有油花溢出,但B平台和C平台未现油带。

  漏油尚未根治,但沿海渔民对漏油事故责任方的索赔工作却在如火如荼地进行。12月12日,有媒体援引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京慰律师的话称,107位渔民已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菲中国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

  对于索赔依据,赵京慰称,溢油事故导致渤海沿岸的水产养殖经营者所养殖、生产的海参、扇贝等水产品“大量死亡,损失惨重”。

  截至昨日发稿,赵京慰手机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记者未能获知索赔事宜的最新进展,所发短信也未获回复。

  对渔民诉讼索赔一事,公益诉讼律师贾方义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体现了渔民的维权意识,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在举证环节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索赔进行时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马林曾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对于蓬莱19-3油田的溢油事故的处理,不光要确定事故责任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康菲中国”)的责任,更要保证将消费者在溢油事故中的损失降到最小。“这其中,一个较为关键的环节就是保证渔民进行索赔的权利。同时,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沿海省市政府和当地的养殖业户、渔民个人,都有权利向事故责任方索赔”。

  除了索赔金额巨大,该案的另一个特点是,今年下半年以来,赵京慰的律师团队分别向国家海洋局、农业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且上述部门均出具了回函。“再结合养殖经营者受到现实损害的事实,目前该案已完全具备了进入司法程序的条件。”赵京慰对媒体如是说。

  事实上,不光是赵京慰,11月17日,5位来自烟台的渔民就将长达8页的民事诉状递送给青岛海事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715万余元,这也是首个与溢油事件有关的民事诉讼。

  遇举证难题

  然而,记者发现,在渔民维权的背后,却是近两个月来,国内多起溢油民事诉讼因超过受理期限或法院未给回复,最终不了了之。

  对于最新的107位渔民的诉讼,贾方义也担心会遇到“瓶颈”——举证难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侵权责任法》,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贾方义称,“这两条法规明确了环境污染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污染行为与被污染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当由被告——造成污染的企业,而不是由原告——受损渔民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但在法律流程的操作中,相关法院或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请求,这实际上是要求由渔民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贾方义表示,“这显然不符合上述法律中的规定。”

  需官方撑腰

  而目前,除了当初的数次公开道歉和资源收购的消息外,业界已很难听到康菲中国的声音。

  在另一位律师看来,渔民对康菲中国的索赔能否取得成功,确实需要来自官方层面的“撑腰”。他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证明溢油污染与渔民养殖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可由海洋行政执法部门等部门先行获得,并成为渔民们索赔的重要依据。”

  事实上,据报道,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先前表示,渤海溢油事故发生后,北海分局立即着手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调查,8月底基本完成事故污染海域的生态调查评估工作,取得了大量监测和调查资料,为养殖业、渔业损失以及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索赔提供了具有法律依据的第一手资料。

  该部门还表示,包括北海分局在内,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渔业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调查评估形成的具有法律依据的资料,都应当拿出来与渔民共享,为他们的索赔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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