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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毁灭中国足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1 11:29 来源: 法治周末

  中国足球界到底有多黑?正在法院审理的中国足坛反赌扫黑大案,或许将揭开谜底的冰山一角。从中国足协高层官员到俱乐部高管,从横行绿茵场的"黑哨"到那些以臭脚闻名于世的"假A"球员,他们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利用商业足球大举敛财,将中国足球带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法治周末记者 韦文洁 法治周末实习生 刘紫瑞 发自辽宁铁岭

  吊足了球迷胃口,牵动无数人神经的中国足坛反赌扫黑大案,历经长达26个月的调查取证后,终于在本山大叔嘴里的“大城市”辽宁省铁岭市拉开了审判序幕。

  除了铁岭中院,庭审的另一个主战场则设在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两地法院将历时数天,连续审理涉及中国足协官员、教练员、球员和俱乐部高管的12起案件。

  在铁岭中院开庭前一天的12月18日,考虑到本案“关注度高、规模庞大和极其复杂”等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和新闻办的官员,专程从北京赶赴铁岭,指导19日的庭审。

  裁判“太上皇”受贿273万元

  仅仅一年多的时间,曾经被誉为中国裁判“太上皇”的张建强,在12月19日上午8时40分出现在法庭时,已经是一头白发,不见当年神采。

  今年不足50岁的张建强,1992年进入中国足协,长期从事中国女足青少年及国字号管理工作。

  2010年1月15日晚,张建强和夫人在散步途中被反赌专案组带走。

  据铁岭市检察院指控,1997年4月,张建强主管裁判期间,陕西国力队为得到裁判关照进入甲B,当时的主教练贾秀全在北京体育大学附近送给张建强人民币40万元。同年9月,全国乙级联赛复赛阶段,张建强按照贾秀全的要求,安排陈超担任陕西国力和长春亚泰的主裁判,陕西队1比0获胜,以乙级联赛第三名身份进入甲B。1998年10月底,陕西国力为了继续得到关照,由贾秀全在张建强的办公室再送给他50万元。

  1999年10月,当时沈阳华晨队为在甲A联赛中保级,由总经理章建先后6次送给张建强共计人民币68万元。当年甲A最后一轮,张建强按照沈阳队的要求,安排陆俊做第四裁判,当时比赛下半场晚开场5分钟,最后沈阳队在第92分钟攻入制胜一球,以2比1获胜从而保级成功。这就是著名的渝沈之战。

  1999年12月末到2000年上半年,山东鲁能为感谢张建强在裁判安排方面的关照,使其获得99赛季甲A和足协杯冠军,总经理邵克难两次在北京向张建强送了40万元。

  从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在长达13年的时间里,张建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4次收受陕西国力等8个足球俱乐部和两个省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人民币共计238万元。

  此外,在2003年11月,张建强与足球裁判陆俊通谋,在比赛中对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俱乐部给予关照,收受该俱乐部人民币70万元与陆俊平分。

  在这次中国足坛反赌扫黑大案中,张建强从昔日的“太上皇”变成了第一个出庭受审的阶下囚。可以聊以自慰的是,在曾经的中国足协,享受到这种阶下囚待遇的,他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

  假球利益链

  就在同一天,在同一个法院不同的法庭,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原董事长李志民因被控利用职务便利,为四川冠城、上海申花等足球俱乐部所属足球队的2003年保级、夺冠等事项谋取利益,受贿250万元一案也正在审理。

  其实,从前几天张贴在法院围墙上的公告已显示,这只不过是铁岭和丹东连审足坛反赌扫黑大案的开始。

  在铁岭中院开庭次日,300多公里外的丹东中院,也陆续开庭审理此次足球打黑大案共12起案件中的另外5起。

  12月20日,原中超裁判黄俊杰和周伟新,将出现在法庭被告人席上。

  黄俊杰将是本周反赌案庭审中亮相的第一名“黑哨”。

  在从事裁判工作的24年里,这位曾经在上海工作的普通工人,在绿茵场上留下了不少争议。和隐藏已久的“金哨”陆俊不同,黄俊杰为人霸道,甚至曾在场上暴粗怒骂教练和队员。

  同样,周伟新也是球迷们恨之入骨的一名裁判。几乎每年联赛中,他都会与一些争议判罚沾边。2004年10月2日,首届中超第14轮,北京国安客场挑战沈阳金德。周伟新第79分钟判罚点球,直接导演了中国职业联赛史上第一起罢赛事件。

  2010年3月14日至19日,所有裁判云集河北香河基地时,黄俊杰和周伟新被公安机关带走。

  12月21日,丹东中院将审理陆俊、万大雪、吕锋等人受贿案。

  在陆俊落网前,他是当之无愧的“中国第一哨”。他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担任主裁超过200场,曾两度当选亚足联年度最佳裁判,还是中国足坛首位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法的裁判。

  颇具戏剧性的是,昔日的金哨,今天却已成了反赌扫黑风暴中的头号“黑哨”。

  2011年3月30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身着囚衣的陆俊表示,自己在2003年甲A联赛里帮助上海申花4比1大胜上海中远,赢得夺冠关键战,并收受35万元贿金。

  在前足协官员、裁判员相继受审后,前中超公司违纪官员的案情也将全面公开。首当其冲的便是前足协主席南勇的嫡系———原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

  与吕锋一起被审的还有杨峰、张祖建,他们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杨峰为中超公司市场部总监,在一个月前被带往沈阳。张祖建为中超公司员工。

  继19日审理过张建强与李志民后,铁岭中院20日将审理前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王珀受贿、诈骗案。

  王珀在赌球圈内曾被称为“金牌做球人”。据之前媒体公布的案情,在2006年8月19日,广州医药队与王珀担任总经理的山西路虎队比赛前,王珀收取了广州医药俱乐部20万元,指挥球队以1比5输给对手。同时,还在博彩公司下注。

  与该案同时开庭审理的还有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及杜允琪、刘宏伟等18人。此前有媒体公布,杜允琪、刘宏伟在担任海利丰足球俱乐部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曾收取其他俱乐部的贿赂,操纵足球比赛结果。

  足协“领导”在后头

  12月21日,庭审会出现一个高潮,铁岭中院将审理足坛反赌扫黑大案中第一条浮出水面的“大鱼”———前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

  2010年1月15日晚,杨一民与南勇同时神秘“失踪”。6天后,公安部证实两人已被专案组传唤接受调查。

  目前,法院对于杨一民的涉案细节仍没有任何披露。但日前有媒体透露,杨一民涉嫌操纵体测,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钱财。

  12月22日,铁岭中院将审理王鑫、刘心斌、刘彤假球窝案。

  对不少球迷来说,王鑫的名字略显陌生。但据媒体此前的报道,此人却正是引发本次足坛反赌扫黑案的“原点”。

  2007年,王鑫在担任辽宁广源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兼领队期间,率领球队在新加坡联赛中打假球。最终数名球员被判刑,王鑫本人则逃回国内。

  2008年年底,他被新加坡警方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

  2009年4月,王鑫在沈阳被抓获后,供述了一系列足坛假球案件。随着案情的深入,像南勇、杨一民、谢亚龙这样的原足协最高领导,都被牵扯进来。

  这次两地四天的庭审,让前来采访的记者们颇为诧异的是,12起案件的所有公告中,曾经风光无限的足协三巨头,竟然只有杨一民现身,不见足协掌门人南勇、谢亚龙的名字。

  承认某些具体场次是足协授意而吹假球的黄俊杰,在电视画面里痛哭流涕地说:“我对不起父母,但对得起中国足协这帮官员。”

  两种身份引发罪名争议

  在12月19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张建强从1997年至2009年,共计收受贿赂273万元,其中“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238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35万元。

  当下午庭审进入辩论阶段时,张建强的辩护律师否认检方对张建强受贿的前7项指控,为张建强作无罪辩护。辩方律师表示虽然张建强拿了钱,但没有明确直接指示裁判如何判罚,不构成受贿罪,以避免数罪并罚的局面。

  案发后,张建强上缴赃款260.95万元,他本人当庭对指控未发表任何意见。

  关于张建强两种身份的争议,则因为足协和足管中心“两块牌子”而产生的。

  北京律师李长青认为,张建强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处级干部,属于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同时,他又是中国足协这个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罪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曾参与过起草体育法的张士忠律师认为,这一系列案件最值得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是与贿赂有关的罪名:被告人构成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是两者兼而有之,两种罪名的定罪处罚差异很大;如两者兼而有之,很可能数罪并罚。

  12月19日下午2时40分左右,张建强涉嫌受贿案庭审结束。

  虽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但在球迷们看来,这不过是大戏上演前的小插曲。随着张建强第一个走上被告人席,中国足球尘封的惊人黑幕,将逐一被揭开盖子,压轴大戏尚未上演。

  经过警方历时两年多的侦查,这起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足球界人士腐败案,全部涉案人员超过60人,而这次审理的30人,不过是其中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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