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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官司扳倒美商务部 美对华"反补贴"有望叫停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2 15:2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美国法院叫停对华产品“反补贴”,分析认为,美国商务部虽可继续上诉,但改变结果可能性不大

  ■一旦定案,意味着美国五年来对中国产品发起的近30起“反补贴”调查都有望停止,涉案金额约80亿美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汉青报道:美国法院最新一则案例裁决,可望叫停美国商务部近年对中国产品频繁举的“反补贴”大棒———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中国轮胎公司“河北兴茂”及其美国母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决,“反补贴法律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不适用”。业内人士认为,一旦最终定案,这将意味着美国自2006年来对中国产品所发起的涉案金额达80亿美元的近30起“反补贴”案都将停止。昨天,国家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中国企业艰难胜诉

  河北兴茂及其美国母公司GPX上诉的相关案件,最早发生在2007年。当年6月,美国部分工程轮胎厂商提出申诉,要求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08年8月,美国发布终裁结果,对河北兴茂等多家企业征收补贴税率,河北兴茂及其美国母公司GPX不服提出申诉。2010年9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做出判决,反倾销调查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反补贴调查适用于市场经济国家,对中国的“双反”属于双重惩罚税率,这又引起美国商务部不服而上诉。直至今年12月19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做出裁决,认定美国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

  与反倾销相比,反补贴算是“新型贸易壁垒”。1984年美国确定,不对中国等被美国认为的“非市场经济体”的国家采用反补贴法,因为很难判断补贴程度,而只对这些国家适用反倾销。2003年之前,中国产品也并未受到国外反补贴调查。但从2006年开始,美国“出尔反尔”,当年对中国的铜版纸发起首宗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此后越来越多,至今已有近30宗反补贴调查,涉及钢铁、轮胎、铝材、纸业、纺织业等领域。

  河北兴茂案中,争议的焦点就是:在未对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调查规则进行有效修改以避免双重计算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进行反补贴调查是非法的。

  业内人士认为,该裁决意味着美国对中国产品“反补贴”已被判定为违反美国法律,美国商务部虽可继续上诉,但改变结果可能性不大。一旦案件尘埃落定,就意味着美国自2006年来对中国产品所发起“反补贴”都将停止,涉案金额达80亿美元左右。

  专家:中国产品“两头受气”

  就这一判决,国家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昨日就此发表谈话指出,美方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暨南大学教授郑英隆对羊城晚报记者分析,美国对中国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很不公平。由于美国并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经常随意使用与中国情况差距很大的“替代国”,使中国产品极易被认定为倾销。但与此同时,美国又同时又按照“市场经济国家”的标准,对很多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这种“双重标准”,使涉案的中国产品“两头受气”。

  “反补贴的危害,往往对反倾销还要大。”郑英隆表示,反倾销往往针对的是某种产品,而反补贴则涉及某一类补贴项目,而这些补贴项目可能涉及不同的产品,涉及一个产业链,一旦在某种产品上被认为存在补贴,就可能变成“证据”,引来更多的反补贴调查。

  郑英隆提醒,虽然这一裁决可能意味着接下来对中国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可能减少,但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日程,2016年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将自动失效,此后发达国家在对华的贸易壁垒中,反倾销可能减少,而反补贴反而有可能增加。“目前我们的应对经验、人才储备等仍然很不足够,加强这方面的准备很有必要。”

  相关案例

  今年美国对华部分反补贴案例

  2月 对中国石油钻杆征收“双反”关税

  3月 初步裁定对中国木地板征收27%反补贴税

  4月 对中国产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

  5月 对中国产镀锌钢丝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

  11月 宣布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

  马汉青

  (责任编辑:林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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