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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本质就是对现金的不定期择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4 01:1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周增军

  对持有“现金”的抱怨由来已久。

  比如,去年有一个故事曾经广泛见诸报端:1977年,汤婆婆在银行里存了400元钱,一忘就是33年;33年后,这400元存款产生了438.18元的利息,扣除中间几年需要征收的利息税2.36元,汤婆婆连本带息仅可取出835.82元。

  根据记者的查询,按当时的物价水平,汤婆婆当年可以用这笔钱买400斤猪肉,727盒中华香烟或者50瓶茅台酒。但按现在的物价来计算,835.82元仅可买69斤猪肉,40盒中华香烟或者1瓶茅台酒。

  一位证券人士更是这样算了一算:1991年万科的配股价是4.4元,当年如果汤婆婆再添40元钱,就可以配股万科100股,如果她持有这100股万科“睡大觉”,这笔投资的市值将达152238元,投资收益为345倍。

  这个故事通常被用来说明,持有现金或银行存款是财富缩水的可靠途径。

  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但我同时也认为,这种说法把“现金”最重要的一个价值,即选择权价值,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如果永远/长期不动用这种选择权,让现金“睡大觉”,它的当然后果就只能是财富逐渐缩水;但如果择机动用这种选择权,境况则将大为不同。

  进一步来说,我的意思是,对投资者而言,“择时”虽然很困难,但却不得不“择时”,因为放弃“择时”的代价会非常沉重。而且,所有的“择时”,都只是现金选择权的一次行使。所谓“现金为王”,其真正应该表达的意思更应该是“现金选择权为王”。或者说,“现金”既是一切投资行为的出发点,也是一切投资行为的归宿。

  从这个角度,我们甚至可以说,投资的本质就是对现金的“不定期择时”。

  在一项资产进入牛市运动的初期,“现金”所包含的“选择权价值(看涨期权)”可能数倍于“现金”本身。同样,在一项资产进入熊市运动的初期,“现金”所包含的“选择权价值(看跌期权)”亦可能数倍于“现金”本身。正如你现在可能已经体会到的,“现金”巨大的选择权价值的奥妙在于,它自身神奇地包含了两种方向截然不同的选择权。

  所以,“现金”远非我们所惯常看到的那样,一副平庸无趣的嘴脸。从“选择权”的角度看待“现金”,更容易还原它本来面目的勃勃生机。

  比如,“基金定投”之所以不是一个好的投资方式,即是因为它取消了投资者的选择权,其本质上是锁定投资者在一个动荡的市场中不断加仓单向做多。这当然很不好玩,比银行存款还不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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