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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再分配行胜于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9 01:09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12月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其实,此类声音并非首次出现。中共“十七大”报告就已明确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很遗憾,几年来,这个方面没能获得明显进展。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利益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世间之事一旦关乎利益,行动比言说的难度明显大出许多。

  根据统计部门的测算,自改革开放以来,以1996年为分界线,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大体可划分为向居民倾斜(1978~1995年)和向政府、企业倾斜(1996年至今)两个阶段。即使是在中共“十七大”提出增加劳动者的收入比重之后,收入仍然更多向资本和政府税收倾斜。2010年的数据显示,劳动者工资性收入增长速度仍低于企业利润增长和政府税收增长速度。

  一般而言,初次分配较为重视效率,这当然是有道理的。但是,重视效率并非刻意忽视公平。中央态度很清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现在的问题,恰是初次分配过程中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过低——这一现象,成为当前我国贫富差距过大的直接原因之一。而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导致了不少社会问题的发生,甚至对社会的稳定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提升劳动者收入分配比重,本质上是让劳动者更好、更公平地享受发展的成果。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也是消费率持续降低、投资率持续升高的症结所在。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是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必然要求。改变初次分配阶段的不尽公平,也就愈加显得任务迫切。

  因此,在初次分配阶段,国民收入过多向资本、向政府税收倾斜的做法,需要改变;部分行业垄断现象的存在,导致这些行业中的从业者,特别是高管人员收入畸高、远超社会平均水平的现象,也需要改变。如果初次分配环节的公平欠缺不能纠正,将会给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环节带来重重压力。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两个层面:一是政府税收的增长速度如何与企业利润增长,以及劳动者的收入增长速度协调;二是如何尽快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并与企业的发展相协调。这两个层面的问题不尽一致,但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一个理想的分配过程,既包含着社会财富在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合理分配,也包含了社会财富在社会大众之间的合理分配。

  近年来,合理降低税负的呼声一直较高,从政府角度来看,也一直在推动结构性减税。在财税体制需要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税赋的变化,税种的增减,应使其回归税收能够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而不是逆向调节。无疑,从目前财力看,政府减税是有空间的,尤其是行政运行成本居高不下,给减税以更大的空间。而结构性减税是休养生息之举,有益于企业的发展。

  同时,在劳动者收入增长与企业利润增长的协调之间,需要建立劳动者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这当中,既要将宏观经济因素纳入考虑范围,也应将企业的微观因素纳入其中,两者缺一不可。有学者将目前的工资决定机制分为三类,包括非市场化工资(如公务员等)、半市场化工资(如垄断性国企)和市场化工资(主要是非国有企业)。不同的机构类型,工资增长机制方面自然也有不同。

  另外不可或缺的,是强化工会组织的代表和维权功能,提高集体谈判维权能力。关键在于,要强化工会的地位和维权功能,使工会和会员之间形成真正的委托—代理关系,并通过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来保证劳资双方在工资分配的博弈中,达到公平的结果。

  总体看来,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任务还很艰巨。分好财富“蛋糕”比做大“蛋糕”更难。为了做大“蛋糕”,社会成员有共识,目标一致;而分“蛋糕”,却是利益的重新分割。这样的改革需要决心,也需要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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