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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稳定期渐成银行揽储新考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0 01:0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曹金玲

  已有银行规定,未“满月”存款将不被纳入新增存款考核

  “稳定期限不足一个月存款将不计入新增存款考核。”《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日前从一家中资银行上海分行内部文件处获悉。

  这会否成为银行存款趋势?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稳定、理性”的存款是良性业务方向,但在存贷比指标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最终执行情况仍有待观察。

  “强制”稳定性存款?

  本报记者从一家中资银行上海分行内部了解到,近日该行内部发文显示:“考虑到外部监管要求和提高总行资金转移价格,严禁年末冲水分存款,各机构应重点拓展稳定性存款,年末存款短期上冲后回落,稳定期限不足一个月,将不纳入新增存款考核。”

  “也就是说,时点上拉来的超短期存款,原则上都不算在业绩内。虽然这是银行内部自律文件,没有强制监管的效力,但可能会是未来的大方向,存款更趋向于稳定和理性。这对客户经理来说会是个较大考验。”该行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坦言。

  而文中所提及的“总行资金转移价格”,即指银行内部资金中心与业务经营单位按照一定规则全额有偿地转移资金,以达到核算业务资金成本或收益等目的。换句话说,业务部门每办理一笔涉及资金的业务都需要通过一定价格与资金中心进行转移。

  “时点存款则会提高资金成本。”上述银行人士说。

  在今年资金成本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各家银行在大力吸收存款的同时,特别注意存款与贷款成本之间的控制和匹配,也就是一笔资金要能为银行产生尽可能多的利润,客户经理们的业绩考核也与“利润”更为挂钩。

  “稳定期限不足一个月存款不计入新增存款考核,并非银行业内普遍做法,”另一家银行对公业务人士则对本报记者坦言,“最终还是要看落实情况,而且目前持保留态度,一旦支行存款指标没有达到,仍然有可能会选择花高价‘买存款’。”

  该人士认为,今年该行对公存款“返点”与去年水平相当,即在央行规定的定期存款上额外支付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但吸引个人大额存款的力度会更大,甚至可能做到月息千分之五,即年化利率6%的“返点”。

  “被拉长”的理财产品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继一个月以下理财产品被监管部门“叫停”之后,商业银行也在采取“变相”措施吸收存款。

  一家国有大行上海分行理财产品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报记者透露,该行总行已明确发文停止发售一个月以下理财产品,“这不只是禁止不发售的问题,还有相应惩罚措施,也就是如果分行发售,则将对其信贷额度分配产生影响。”他说。

  上述国有大行人士继续说:“但具体操作还没有明确,毕竟理财产品开发销售与对公信贷是不同部门,要用贷款额度制约理财产品销售,落实起来并非易事。”

  “超短期理财产品暂停,银行可以‘拉长’产品期限,”一家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对本报记者透露,“只要期限略超过一个月并且跨年的理财产品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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