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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交易所自查进行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0 01:00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聂伟柱

  虽然不是此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所在,但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业务自查风暴已经展开。

  多位金融资产交易所人士近日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38号文”)出台之后,就立即对自身业务进行自查并上报有关情况。

  与此同时,也有金融资产交易所的人士强调,清理整顿的目的并不是关闭这个市场,而是重在规范引导交易所更好地发展。一方面要进行自查规范;另一方面业务也不能陷入停滞。

  事实上,从实际情况看,相比于乱象丛生的文交所,金融资产交易所相对较好。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七家金交所,分别是天津、北京、重庆、武汉、深圳、海峡和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

  申报业务资质

  去年6月初,全国首家金融资产交易所,即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在天津市正式揭牌。此后,北京、深圳、四川等地纷纷设立金融资产交易所。

  这些金融资产交易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不良金融资产、信托资产、信贷资产、租赁资产、私募股权、金融企业股权等。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总经理丁化美表示,国务院下发的38号文对交易所产生巨大的影响。“文件针对性很强,目标很明确,主要针对开展证券和期货业务的交易所进行的整顿清理,防范金融传销带来的金融风险的传染。”

  38号文规定,对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交易场所,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业务范围,严禁新增交易品种,严禁新增投资者,并限期取消或结束交易活动。

  “做市商、集中竞价、份额化交易等38号文禁止的业务形式,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都没有。”接近天金所的人士透露,文件下发之后,天津市金融办就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此事。

  据了解,38号文件下发后,包括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在内的多家金交所均进行了业务自查。部分金融资产交易所还对业务模式进行了相应调整,例如,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取消了做市商制度。

  38号文还规定,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

  分析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从事保险资产的交易需要得到保监会的批准;从事信贷资产交易需要得到银监会的批准;甚至从事船舶交易业务需要得到交通部的批准。

  作为金融资产交易所,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交易是其业务的重头戏,拿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业务准入就成为其今后生存发展的前提条件。

  天金所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正在向有关监管部门申请业务资质。

  曲线扩张

  整顿的同时,业务并没有停滞。

  12月初,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告称,重庆市涪陵区金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12月1日在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上市发行2011年第二期小贷资产收益权凭证。

  然而,早在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从事首笔小贷资产收益权凭证之后,银监会即对此展开专门调研。调研发现该业务潜在风险较大,9月前后,银监会还向各地银监局和商业银行下发风险提示。

  “小贷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高且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此项业务,且务必审慎管理与小贷公司的业务合作,切实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的小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相比,重庆市涪陵区金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金交所发行的2011年第二期小贷资产收益权凭证已取消了做市商制度,并将销售方式限定为定向销售。

  一位金交所人士表示,“更愿意将此次清理整顿理解为规范、指引,发展壮大。”毕竟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就像骑自行车,边骑边走很稳,再高超的技术如果停住不前,自行车迟早会倒掉。

  无独有偶,12月27日,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与国开行签署合作协议,加快业务创新步伐。

  相关负责人在签字仪式上透露,为了缓解资产转让难题,国开行和深圳前海金交所联合探索,开发完成信托+有限合伙的创新金融产品,拟于近期发行。但该人士并未透露创新产品的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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