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征聘援外工程咨询专家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31 14:12 来源: 商务部网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市征聘援外工程咨询专家,请符合条件的专家按照下述要求,以专家所在单位名义将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每单位1-2名,于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前报送至市商务委外经处(613房间)。
特此通知。
联系人:崔春玲
电话:85163167
援外工程咨询专家征聘要求
一、专家资格要求和聘用程序
(一)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关心援外工作,热心参加商务部组织的各类援外咨询论证会议。
2.具备较高相关行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国际工程实施经验的专家优先。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并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0-70岁之间。
5.自愿遵守商务部相关管理规定。
(二)专业设置。
根据援外工作需要,援外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暂由房建、公路、市政、工程经济等专业的施工、设计方面的专家组成(具体专业设置见附件1)。
(三)聘用程序。
1.专家所在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
2.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核后报商务部(援外司),报送专家人数不超过20人,其中设计、咨询类专家及施工类专家各10人;
3.经商务部审核通过后,向聘用专家颁发聘书,聘期2年。
二、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援外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二)援外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推荐意见(见附件3)。
相关附件:
附件1.援外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专业设置.doc
附件2.援外工程咨询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