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市场建设提速 新三板新年新机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1 02:4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熊凯
2011年12月1日,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首次在公开场合谈论资本市场,在其发言中,证监会下一步六大工作当中,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居首,而统一的场外市场建设重点即为新三板扩容。
更早前的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38号文”,宣布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这对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园区扩容推出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对记者分析称。
随着2011年末,交易所清理整顿渐入高潮,新三板试点扩容方案推出亦为之不远,“2012年初,新三板扩容改革的具体方案应该会公布出来。”在程晓明看来,新三板推出时机已然成熟。
创新交易机制
“新三板与创业板的最大不同,在于做市商制度。”程晓明表示,对于创新型企业,估值很难,做市商是最好的办法。“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将是中国证券市场有史以来最大的制度变革。”
目前,针对新三板扩容的相关交易制度改革方案已经明确,实行做市商制度。
所谓做市商,即是在证券市场上不断地为所代表的股票提供双向报价,并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的公司;做市商负有维持股票流动性的义务,其利润则来自于买卖的价差。
“做市商业务,本质上是投行业务的延伸。做市商开展双向报价业务,不仅要告诉市场我推荐的是个好公司,更要告诉市场这个公司好到什么程度;而且,还是拿自己的真金白银说话,要带头按你说的价格买卖你所推荐公司的股票,而非只是用嘴说,让别人买卖而自己不参加,或是偷偷参与。”程晓明解释。
在中国主板市场,新股发行“三高”现象历来为大众诟病;与之相对应,随着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未来的新三板或许不会重蹈覆辙。“关于做市商持仓量达到上下线之后,是否应该继续交易的问题,非常关键。”程晓明表示。
在可供借鉴的其他市场上,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答案。
纳斯达克规定,当做市商持仓量达到上下限,当天必须继续买卖;但台湾兴柜市场曾规定,如果做市商持仓量达到上下限时,可以豁免报价义务。“台湾以前的这个做法,实际是由交易所出面保护了乱估值、瞎报价的做市商。背后的逻辑,将做市商只是定位在流动性的提供商。”程晓明解释。
2011年2月,台湾方面对上述规定做出修改。最新规定是,一旦做市商持仓量达到上下限,当天必须继续买卖。
机构积极备战
2011年12月15日,随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一纸公告,中金公司获得新三板主办券商资格,正式宣布加入新三板角逐。
这是最后一家获得新三板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型券商,虽然新三板扩容“引而未发”,但中金公司的加入,无疑是竞争战白热化的最佳注脚。
“创业板刚出时,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已经失误了一次,对于这次新三板扩容,我们会全力以赴,坚决不能重蹈覆辙。”南方某上市券商人士曾对记者表示。
“新三板扩容和场外市场建设的启动,必将吸引更多投资者、带来更活跃的交易,其融资功能也将得到更好发挥。”原申银万国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现任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总经理张云峰认为,这是券商投行和经纪业务发展的新契机之一。
“做市业务的核心在于券商对公司的估值定价能力,这一点上,优势不是与券商规模成简单线性正比。”程晓明说,“这就是我们中小券商最大的机会所在。”
而据广发证券分析师曹恒乾测算,当新三板市场规模达到3000亿元时,做市商收入将可达到135亿元,是2010年全行业收入的7.1%,再加上挂牌企业的辅导费用、再融资承销收入以及直投收入等等,新三板的推出,未来有望提升行业收入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