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虚报骗补当刑罚伺候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9 05:33 来源: 深圳商报

  □杨 涛

  近日,记者在安徽界首市采访时发现一个奇怪现象:一些农村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和上报的统计表上的人数对不上,有的学校在校人数和上报人数能差出一二百人。据界首市教育局计财股统计员谢富强介绍,他们上报国家的基础教育阶段小学生的数字是51586人,而实际上落实拨款表上的数字是36234人,中间差了15000多人。国家下拨款的总数减去实际学生人数下拨款中间的差额是1063万元。(《新京报》1月8日报道)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拨款,既涉及近千万款项,更涉及公权滥用,但这样的新闻在许多网民眼中根本就不算什么新闻,一位网民的话很经典,他说“这么普遍的一个现象竟然曝光了,我们村里一直都是这样的,还有多人吃一份低保,做的什么惠民工程竣工那一天就从来没用过。”的确,这些年来,虚报学生人数、虚报低保人数,虚报重点工程层出不穷,许多事情就发生在网民身边,这怪不得他们有些“审丑疲劳”了。

  欺上瞒下骗取补贴的现象之所以屡屡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骗取的成本太低,而收益很高。我曾经知道一个案件,某县财政局与某工程办合伙一起虚报重点工程,骗取国家转移支付几千万,财政局得大头,工程办得小头。事发后,工程办一小科员因为挪用了一些钱自己私用被判刑,但财政局领导们都安然无恙。原因在于,财政局骗取的款项都归了单位的账上,都是“公用”,而工程办小科员挪用了钱是用于“私用”。

  事实上,许多大规模的虚报学生、虚报低保人数、虚报重点工程骗取国家资金的事件,都是集体行为,因为如此大规模的造假,涉及许多环节,需要组织和多数人来配合而且,骗取来的国家资金,大多也是入了单位的账(包括小金库),因为,如此巨额的拨款下来,个人很难将其独吞。这就意味着,许多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基本上不可能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

  个人贪污、挪用公款要被判处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个人从银行骗取贷款要被判处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但是,下级行政机关骗取上级行政机关的财政资金、转移支付,仅仅因为是“公用”,却没有任何人需要承担责任。这是一桩多好的买卖,因为,从上级行政机关骗取资金,虽然不直接进入个人腰包,但个人未必没有得到好处,钱骗到,领导公车可以换高配的,公款吃喝的钱也有了,甚至变相给职工建房、发福利的钱也有了甚至,因为能为地方财政多拉到钱,造假的官员们普遍被上级认为有能力,而能获得较快的升迁。

  这就暴露出法律的漏洞,那些动辄骗取国家资金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的官员,居然不需要负任何刑事责任,这就助长了官员们欺上瞒下,虚报人数、虚报工程蔚然成风,这才让许多网民见怪不怪。而事实上,这些所谓骗取国家资金用于“公用”的行为,一点也不比贪污等“私用”的行为危害性小。因为,政府和官员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资金,鼓励了其他公民不择手段去达到自身的目的况且,下级政府骗取上级政府资金,打乱了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虚报了实情,也让其他应当获得补贴的下级政府不能获得应有的补贴此外,通过这种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在阴暗中操作,因此极易滋生行贿、受贿、贪污等腐败现象。

  有关部门当然应当好好地查查界首市虚报学生人数的事件,看看记者调查是否属实,看看骗取的钱到底用在了哪里。但是,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何来堵住这种骗取国家资金的势头,该不该完善立法来加大对这种骗取国家资金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