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转轨公租房的利与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09 11:53 来源: 南方周末1月5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2年起,江西省将停止新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经适房与公租房保障对象将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根据大江网发布的消息,在停建经适房的同时,公租房的覆盖面将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包括新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就业、创业人员,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三驾马车”。目前,江西省是全国首个正式宣布停建经适房的省份,也是首个将三种保障房“并轨”为公租房的省份。
经适房分配:乱象丛生
与承租者没有产权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相比,经适房的本意是让一部分低收入者实现居者有其屋,拥有房屋的部分或完全产权。然而,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如何公平地分配经适房成了一个难题,各地都曾曝光过不少申请者造假,“开奔驰买经适房”的案例。
最近的一个例子是西安市一大型国企庆安集团申请者“集体”造假。据西部网消息,2011年10月,在西安市网上公示了经适房申购者的信息3天后,网友“有俩酒窝”爆料称西安市庆安集团员工申购经适房资格造假。他通过公示的申请者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其公积金,发现大部分来自庆安集团的申请者,在申请表中填写的上年工资都在1万元左右,而公积金中的月缴基数却都在2500元以上。而因为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理论上是接近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的,所以这些申请者的收入明显存在造假嫌疑。
在商品房价格暴涨的情况下,经适房常被用来违规出租或缴纳少量“转商”费用后出售,一转手往往就是数十万的利润。《法制晚报(微博)》消息,全国人大委员吴晓灵认为,由于经济适用房能上市交易,即使补交了土地增值收益仍有巨大的增值空间,真正夹心层难以享受到此政策。
北京是最早也是推出最多经适房项目的城市之一。1998年底,北京推出回龙观、天通苑等首批19个经适房项目。正是在北京,违规出租经适房等乱象被央视等媒体多次曝光。
2007年,《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经适房不得出租。然而,过去好几年了,为何经济适用房出租依旧?
《每日经济新闻》一则报道用了一名中介的话揭示了“禁租”政策的不可操作性:“随便一个理由就能说过去,难不成你说是亲戚还得拉你去验DNA吗?”
对于部分人高价转卖经适房牟利的现象,有人曾建议经适房只能由政府部门回购。
但是,正如《新京报(微博)》引用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所言,经适房家庭是拥有部分产权的保障房。住房保障的目标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如果住经适房的家庭收入资产出现了变化,不再属于中低收入阶层,再想让他们退出,目前法律上还是空白。而且由于拥有部分产权,从实际操作上也很难。
经适房还常被诟病为公务员的变相“福利房”,成为腐败的高发区。据《京华时报(微博)》报道,全国人大前副委员长成思危在2011年的中国房地产50人论坛2011北京夏季峰会上曾表示,一些公务员“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既掌握分配权,又掌握了优先选择权。由于经济适用房是一块财富,有的人会想办法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段来谋取,这就是为什么出现“6连号”的原因。
公租房能让他们落户吗?
不过,在目前不少城市的户籍管理仍然与房产密不可分的客观情况下,部分人士认为经适房仍有其存在的意义。
据《广州日报(微博)》报道,2011年8月,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曾透露,广州有关部门也正在研究停建经适房。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强烈争议。
在众人历数经适房分配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公及腐败外,合富辉煌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认为,虽然停建经适房应是未来的方向,但现在还不能说停就停,“从目前来看,没有自己一套有产权的房子,办理子女入学等事情都会比较困难”。
黎文江的话指出,在不少大城市,房子的产权与户口往往捆绑在一起。没有一套有产权的房子,对于数以十万计的城市外来人口来说,就意味着无法让自己和子女落户,无法让孩子入读公立学校。
《南方周末(微博)》早前报道指出,在广州等一线城市,一个外地大学毕业生进入一个新城市工作,一般只能以“集体户口”的方式落户。这类户籍的奇特之处是,想结婚,就必须把户口迁走。而如果集体户口者没有在这个城市拥有房产或直系亲属,他的户口能迁到哪里?而如果没有价格相对低廉的经适房,外来人口要落户,只有购买商品房一条路。
壁垒的松动出现在有数十万集体户口人员的广州。据《信息时报》报道,只要是广州集体户口,就可落户公租房具体房号内,小孩就读问题也迎刃而解。广州市教育局有关人士透露,如果公租房租户可以将户口落到具体房屋内,可以尽量就近解决、就近协调这批租户小孩学位问题。
江西停建经适房统一建设公租房后,能让承租者落户,能让他们的孩子上学吗?江西出台的新规中并没包括户口的内容。不过,根据规定,公租房按照“先租后售、租售并举、自愿购买、有限产权、规范管理”的原则实行租售并举。承租公租房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可自愿申请购买其承租的公租房。
《中国青年报》的一则署名评论指出,江西省宣布停建经适房,至少释放了两个信号:其一,一些地方政府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住房保障,只限于让他们“居有其所”或“住有所居”,而不再包括让他们“居有其屋”。其二,尽管该不该取消经适房在理论层面仍然争执不休,但在实践层面,减少、停建经适房,将可能成为更多地方政府的选择。
评论称,2010年和2011年,武汉市连续两年没有下达新建经适房的计划;郑州市委书记曾明确要求,郑州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大量减少经济适用房,大幅增加公租房;近年来北京市也将保障房建设重点放在了公租房上。
据前述《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现在已经逐步降低经适房、限价房所占的比例,并正在研究更加严格管理已售经适房和限价房的转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