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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已安排北京市大兴区等24个试验区试行农村改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12 10:56 来源: 一财网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1月12日上午在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农业部牵头启动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工作,经联席会议审议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近期安排了北京市大兴区等24个试验区,分别承担各类农村改革试验任务。

  张红宇称,具体安排是: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玉田县、吉林省九台市、福建省沙县、湖南省沅陵县、广西自治区田东县等6个试验区承担农村金融改革试验任务;上海市闵行区、浙江省温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大连市甘井子区等4个试验区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

  黑龙江省克山县、安徽省宿州市、山东省枣庄市、广东省云浮市、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宁夏自治区平罗县等6个试验区承担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试验任务;山西省朔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西省南昌县、河南省新乡市等4个试验区承担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试验任务。

  云南省开远市、陕西省吴起县等2个试验区承担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验任务;贵州省毕节试验区承担创新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验任务;安徽龙亢农场承担创新垦地合作发展模式改革试验任务。

  张红宇表示,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的基本原则是先行先试,封闭运行。对经过批准的试验内容允许试验区突破现行政策和体制,在经批准的范围内先行先试。规定以县为主,是出于风险可控的考虑。

  他称,农村改革试验区运行还将坚持超前探索,创新制度;重点突破,配套推进;统一指导、地方为主等原则,着眼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障碍和制约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和首创。

  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方面,将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保监会三部门的大力配合之下,对符合规划、符合程序的前提下对试验区的项目建设优先给予支持,推动资金创新与项目建设有机结合。

  张红宇还透露,为实施上述改革,加强领导,建立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的由农业部牵头,中农办、中组部、中央政策研究室、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保部、国土部、住建部、水利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研究室、银监会、保监会、供销合作总社、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20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具体工作由农业部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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