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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父子”三联 短期休战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1-31 02:50 来源: 济南时报

  

曾经“父子”三联短期休战难
制图/王云峰□本报记者 李松

  1月30日下午2点,三联商社西门店正在营业,内外仍充满春节气氛。同座大楼的西南角一个入口处,挂着三联集团的牌子,往北几十米则是三联家电。但平静的背后,三联商社和原大股东三联集团的争斗仍在继续。刚经过商标案终审败诉、刑事报案未获立案的三联商社董秘沈睿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有继续采取措施的可能”。

  商标之争历时数年:三联商社终审败诉

  日前,三联商社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山东省高院维持原判的判决书。使得一场历时数年的商标之争看似有了最终结果。

  这是一场围绕“三联”商标的争端。当初国美通过多次竞拍间接控股上市公司三联商社后,就一直想把“三联”商标从原大股东三联集团手中拿过来,并于2009年提起了诉讼,要求三联集团停止将“三联”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并将其无偿转让给三联商社。

  该案的背景是,2003年三联集团战略重组三联商社的前身郑百文时,双方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三联集团有条件授权郑百文使用“三联”商标。

  2011年6月,济南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三联商社的诉讼请求。随后,三联商社向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申请。不久前,二审有了结果,且该判决为终审判决。至此,三联商社在商标之争一案中败诉。

  而在现实中,目前“三联”两字正被多人使用,如在三联商社西门店几十米远处就有一家三联家电,而且全省各地还有数十家三联商社或三联家电。

  为房产追责原大股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几乎在法院对商标之争作出终审判决的同时,三联商社日前又发布了“关于刑事举报三联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进展公告”,让外界看到了两个三联的又一起争端。

  该公告称,三联商社于2011年12月27日正式向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提交报案材料,请求司法机关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三联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刑事责任。不过,他们得到的回复是“不予立案”。

  该事的背景是,2006年9月,三联集团与三联商社签订《房产抵债协议》,拟以三联集团所持有的一处房产,抵偿其对三联商社资金占用款1412.60万元。由于该房产被用于抵债时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三联集团承诺“条件具备时,及时将房产证办理至三联商社名下”。2007年,三联集团以该房产所有人身份,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由于房产所在的土地为划拨地,根据法律规定,房产不允许买卖,要求解除当初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协议》,并返还购房款。该诉讼请求一审、二审均获支持。

  如此,三联商社可能将房、财两空,上千万元的资产或面临损失。对此,三联商社称三联集团是“恶意诉讼”,“越权”处置该房产。

  争端继续:已申请复议,还可能争商标

  看似这两大争端都暂时有了结果,但目前看来,短时间内结束的可能性并不大。

  3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三联商社董秘沈睿表示,公司已就“不予立案”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还将就三联集团处置上述房产的行为“积极研究进一步措施”。至于是否会提起诉讼,沈睿直言“有这个可能”。

  对于商标之争的失败,三联商社表示,该判决结果不影响原《商标使用合同》的有效性,法律上不影响三联商社继续使用“三联”服务商标。且“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为国家工商局核准、山东工商局注册,“三联”商标纠纷对公司名称的现时使用以及用“三联商社”名号开设新店以及其他商业行为不构成法律影响。

  不过,三联商社显然不愿轻易放弃该商标。30日,直言“目前还没想好具体措施”的沈睿表示,有可能采取进一步措施。

  曾经作为“父子”的三联商社和原大股东三联集团之间的“战事”,短时间内恐怕难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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