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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新股审核流程首次公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2 04:09 来源: 信息时报

  

发行新股审核流程首次公开
资料图片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春风送暖”

  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

  IPO审核流程10环节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静)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春风送暖”。昨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了发行新股审核工作流程,并公布了295家待审企业的情况以及4家首发申请终止审查企业名单,知名餐饮企业俏江南在列。

  申报企业情况每周更新

  证监会昨日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以服务投资者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现对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报企业情况予以公示。

  其中,申报企业情况以表格形式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企业的名称、注册地、所属行业、拟上市地、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签字律师、备注等信息,以及本年度首发申请终止审查企业的名称、终止审查决定时间。申报企业情况每周更新一次。

  审核工作流程分十步走

  证监会昨日表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10个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对于具体审核环节,证监会表示,首先是材料受理、分发环节。其次是见面会环节。第三是问核环节,问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问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第四是反馈会环节。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第五是预先披露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具备条件的项目由综合处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与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监管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并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第六是初审会环节。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七是发审会环节,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接下来是封卷环节、会后事项环节以及最终的核准发行环节。

  公布295家企业预审情况

  证监会还表示,发行审核过程中,还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特殊行业的企业还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国家发改委和相关主管部门未回复意见前,不安排相关发行人的预先披露和初审会。

  昨日证监会同时公布了首批待审企业的名单以及进程,该名单包括295家企业。也公布了首发申请失败的4家公司,分别是浙江中马汽车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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