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起中国将工信部、体育总局所属企业,中央文化企业,卫生部、国资委所属部分企业等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上交利润比例为税后净利润的5%。-财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03 10:22 来源: 新华08网
从2012年起中国将工信部、体育总局所属企业,中央文化企业,卫生部、国资委所属部分企业等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上交利润比例为税后净利润的5%。-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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