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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城市拥堵需对症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0 02:1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晓忠

  近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苏晖透露,国内一些大城市今年很可能会制定“交通拥堵费”政策,借助价格机制调节道路车流密度和引导消费者理性购车消费,提高城市交运效率。

  交通拥堵费实际上单纯地把城市交通拥堵构建在供需框架,而并未有效识辨导致当前城市交通拥堵的根源。近年来城市机动车拥有率的快速增长确实增加了城市交通负荷。然而,这种过度单方面强调路权需求增长(特别是私家车需求增长)而忽视路权有效供给和路权配置效率之观点不免以偏概全。

  从需求角度看,交通拥堵并非完全是私家车快速发展所致,高普及率的公车对城市道路资源的占用与城市名目繁多的交通管制、城市交通资源占用特权等也是主因。其一,私家车由于私车出行费用具有明确的激励相容性,停车费、油价和过路费等的上涨,以及交通拥堵给私车拥有者带来的较高时间等待成本都将在客观上降低私车使用频率和促使私车消费者为避交通高峰而错峰使用路权。而公车的使用则缺乏这样的激励相容性。一些城市在非高峰期所带来的交通拥堵,就与公车浪费性使用直接相关。其二,城市交管部门等为地方官员出行等实行交通管制下的交通资源人为独占,都可能会令城市交通拥堵。

  同时,城市的交通拥堵也暴露出城市交通设施布局和配置效率的不科学。毫无疑问,目前许多城市在城市主干道与次干道或分散车辆支道的不合理配置,如许多城市为缓解交通资源紧张而大力发展高架桥或高架路,但在高架桥等车辆出口支道配置要么少,要么支道相对隐蔽等,就很容易增加拥堵风险;又如部分城市主干道上有效分散车辆的支道间隔过长也增加了交通拥堵之概率。而且,近年来许多城市在道路设施上未为非机动车辆和人行道提供足够的道路资源,导致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混用,也增加了交通拥堵概率。而城市道路中红绿灯间隔和红绿灯分配时间等的不合理也影响了城市交易通畅。

  因此,当前完善城市交通设施系统和科学合理的配置好城市路权使用效率,降低公车数量、严格公车配置和构建激励相容的公车出行制度,相比开征“交通拥堵费”更有助于缓解交通拥堵。

  由此可见,单纯开征“交通拥堵费”只会增加不必要的出行成本,而不会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殊不知,交通拥堵所带来的时间成本就可对私车出行产生调节效应;而开征交通拥堵费只会徒增纳税人负担,而不会对公车消费产生调节之效。何况,目前机动车出行需缴纳燃油税和过路费等较高费用,且这些费用本身就已支付了路权占用费和交运建设费,再度征收交通拥堵费即存在重复收费之嫌。因此,城市交通拥堵,政府应该不断在这方面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而不是单纯地开征交通拥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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