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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犯罪问题专家王荣利: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0 21:19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企业家守法守德是关键

  本报记者 王超报道

  1月15日,2011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正式出炉。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中国至少200名企业家遭遇了来自不同方面的刑事法律风险,2009年这个数字仅是95位,2010年为155位。

  对于企业家犯罪高发的原因,很多人会将其归结于中国法律体系不健全。其实不然,纵观企业家所触及的犯罪类型,无论是国企负责人常犯贪污罪,还是民企老板常涉及的金融诈骗罪,我国的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并且处罚措施不可谓不重。企业家犯罪高发,固然有不少的客观因素,但绝对不能忽视企业家自身的主观因素。

  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研究专家、《法人》杂志特约研究员王荣利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许多落马企业家的主要问题就是,太讲经济和政治了,而忽视了讲法律、讲文化。没有受到系统的法律教育、缺乏法律意识是这一代企业家落马的首要原因。

  2009年,王荣利曾撰写并出版了《中国商人二十年犯罪报告》。该报告指出,法院已经判决或者检察院已经明确罪名提出起诉的87位触犯法律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中(1990年-2008年),除了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包含有过失犯罪之外,其余罪名全部都是故意犯罪。在国有企业负责人合计触犯的178项罪名中,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仅有7项,占全部罪名3.93%的比例。由此说明,国有企业负责人所犯罪刑,超过96%以上都是故意犯罪。其中,最大的诱因是其对名利的疯狂欲望。

  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最主要的动机或者诱因是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考虑。在王荣利所收集的130例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的案例中(1990年-2008年),只有约10例是出于感情纠葛或者一时冲动等其他原因而犯罪,仅占全部案例的7.79,其余92%以上的案例都涉及到经济利益。其中,最为普遍的犯罪方式是合同诈骗。

  显而易见,在落马的企业家中,无论是国企高管,还是私营公司领导,追求短期利益几乎是他们共同信奉的金科玉律。在金钱和权力的侵蚀下,企业家道德底线失守了。

  就预防和防范企业家犯罪的问题,王荣利还表示:“企业家要避免法律的陷阱,就必须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习惯在了解和掌握法律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和判断。同时,我国还要尽快走出办事靠‘关系’的怪圈,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如果这个大环境无法改变,只是单单让企业家‘出淤泥而不染’实在是个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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