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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管管注胶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01:1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应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的问责力度

  据媒体报道,记者日前调查了天津多个水产批发市场和社区农贸市场,发现市场确实存在“注胶虾”销售。但由于注胶环节不明,来源复杂,给监管与治理带来了难题。记者先后致电多个部门要求采访,要么被告知“不了解情况”,要么称“不归自己管”。甚至,同一个单位的两个部门之间,也多次互推责任。

  在问题食品和舆论监督面前,有关部门如此互推责任,折射出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确实存在能遮就遮、能避就避、能推就推,缺乏责任担当的监管生态。正是这样一种监管生态的存在,使得近些年来“毒奶粉”、“地沟油”等食品问题层出不穷、更显严重。

  有关专家将出现这种缺乏责任担当监管生态的原因,归咎于目前的食品监管机制实行“分段监管”,难以做到“无缝监管”。这有一定道理。但是,我们看到,在现行的食品监管机制下,食品安全监管虽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及卫生等多个部门,但让这些部门从生产到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怎么就能有那么大的空隙和漏洞呢?

  我看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分段管理”,而是在于对有关监管部门履职的问责不够深入、不够到位,尚不足以使其为自己的失职、渎职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相应的“代价”。

  比如说这次天津出现的“注胶虾”,即使检测部门没有这一检测项目,但那虾里面明明是注入了东西的,不管注入的是什么、有毒没毒,都是不对的,有关部门对这种行为都是应该加以查处和取缔的。从以往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上也可以看出,问题食品之所以源源不断流向餐桌,大都是由于某些监管者粗心大意,缺乏责任心,玩忽职守,在岗不履职、不尽责,甚至滥用职权,以罚代管。

  我以为,倘若对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失职、渎职者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在对其处以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就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者的责任意识,使每一道环节的监管都能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黄栀梓,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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