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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建销售误导向上追责制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01:18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俞燕

  并适时放开风险保障类产品预定利率

  在昨天召开的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人身保险业销售误导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建立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从总公司到各级分支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对销售误导行为的管控责任和相应的责任追究标准。

  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会上表示,保监会今年将研究制定人身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同时推进人身险业务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适时放开风险保障类产品预定利率。

  销售误导问题已成为寿险市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最受社会公众诟病。“存单”变成“保单”、夸大投资型产品的最终收益、恶意隐瞒费用扣除等现象,直接侵害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治理销售误导已成为保险消费者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在会议上,陈文辉指出,最近一年多来,寿险业面临的整体发展速度趋缓、退保增加、偿付能力持续下降等行业风险与销售误导有一定关系,特别是非正常退保的增加,绝大部分都与前期销售过程中的误导行为有关。特别是新型产品的快速发展也带来销售误导问题的日益凸显,根本原因在于相当部分保险公司重规模速度,轻质量效益;重上规模快的新型产品,轻发展难度大的保障和长期储蓄产品;重公司自身发展需求,轻客户真实保障和利益需求;再加上产品同质化、渠道单一化、服务简单化;销售误导成为这些粗放式发展方式的必然结果。

  陈文辉表示,根据当前销售误导的特征及表现,治理销售误导的工作重点是强化监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主要对销售误导问题反映较突出的银保渠道、个险渠道和电销渠道等开展重点治理。

  自2000年以来,保监会连续出台了多项措施开展针对销售误导的综合治理,仅2001年以来,累计发布的治理销售误导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就达21个。但为何误导问题屡查屡犯,陈文辉认为,过去的监管重制定制度,制度执行情况重视不够;重检查违规问题,检查覆盖面和处理力度不够;重突发问题的应对和突出短期效果,长效机制的建立不够。

  陈文辉认为,今后要从监管部门“要我治理”转变到公司“我要治理”。据透露,今年保监会将研究制定“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要求各人身险公司承担起治理销售误导的主体治理责任,明确从总公司到各级分支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对销售误导行为的管控责任和相应的责任追究标准。保监会将对部分误导行为比较严重的公司,采取向上追责的方式,撤销其省级分公司的总经理乃至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直至吊销许可证。

  治理销售误导是保险业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也是转变寿险公司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陈文辉表示,保监会还将推进人身保险业务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适时放开风险保障类产品预定利率等鼓励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的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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