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社去行政化 尚福林吹响农信社改革号角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02:5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郑智
持续多年而不甚理想的农信社改革,有望在2012年取得实质性突破。
2月16日,多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本报透露,在日前召开的“2012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重申了坚持股份制改革方向、做实县域等原则,明确提出禁止按省统一法人。
“话已经说得很直白了,省联社不要老想着找省委省政府,向国务院打报告,幻想组建省级农商行了。”一位参与农信社改革10余年的人士说。
据悉,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省联社改革的具体办法,将适时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事实上,对省联社下属办事处的改革已于去年启动试点,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辖内11家办事处去年已全部撤销,改制为6家区域审计中心。
这也意味着,改革省联社这个“改革的产物”成为农信社改革的重点。
不过,省联社改革阻力不小。当前,省联社仍牢牢控制辖内农合机构的董(理)事和高管人员提名权,即使下属农信社完成股份制改革,甚至组建为农商行,董事会也可能被“架空”。此外,在县域法人机构自身公司治理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强化其独立性,可能诱发新的内控风险。
遏制向上翻牌冲动
部分省联社沦为“批官帽、批经费、批项目、批贷款”的衙门机构。“如果不打破省联社组建省级农商行的幻想,改革就难以推进。”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说。
省联社本身是改革的产物,但逐渐演变成需要被改革的对象。
2003年国务院下发15号文,将农信社的行业管理职责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各省(市、区)相继组建了省联社。省联社在扭转基层信用社管理混乱局面、处置风险方面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部分省联社官本位意识浓厚,不当干预基层法人社经营,消极作用日益凸显。
“(基层社)摆脱了内部人控制,转而被省联社控制。”一位农信社改革实务操作人士直言,部分省联社沦为“批官帽、批经费、批项目、批贷款”的衙门机构。
甚至,在下属农合机构实施股份制改造,改制为农商行的过程中,省联社出于自身利益本位,往往态度消极,甚至加以阻挠。因为一旦改制为农商行,公司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定,而日常监管由银监部门负责,省联社的控制力将大大削弱。
银监部门在与省联社的博弈中,长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过,这一局面正在发生改变。1月6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明确“省联社要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的改革方向。
在银监会看来,省联社改革的方向是企业化。具体而言,省联社应在IT系统建设、产品研发、清算结算、员工培训、政策咨询等方面为辖内农合机构提供中后台服务。
但是,要让省联社从一个“婆婆”转变为一个“打工者”的角色,难度可想而知。银监会选择了从改革省联社驻地(市)的办事处开始入手。
目前,省联社办事处改制成区域稽核中心的试点已全面铺开,甘肃已于去年完成改制。区域稽核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接受省联社和监管部门的委托,提供统计、审计等服务。
显然,最理想的改革方式是取消办事处之后,不再设立新的机构。“但问题是,办事处现有的人往哪里安排?如果处理不好,改革阻力更大,只能做一些妥协。”前述人士说。
不过,区域稽核中心的数量较之办事处将大大减少,以甘肃为例,辖内11家办事处撤销后,只成立了6家区域审计中心。
在“2012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高层还强调,要遏制农村信用社向上翻牌的冲动。在机构合并重组问题上,要坚决稳定县域法人地位,禁止以省为单位实施统一法人,严格控制以地(市)为单位统一法人,防止各类变相取消县域法人地位的做法。“如果不打破省联社组建省级农商行的幻想,改革就难以推进。”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说。
股份制改革提速
“改到深处是产权”,农信社改革过程中,长期争议不断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合作制”,是否应该用股份制全面取而代之?经过多年实践,2010年10月,银监会在国务院同意后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取消资格股,用五年左右时间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体改制为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的股份制金融企业。
原计划2015年底前完成的全面取消资格股的任务,有望提前到2012年底完成。银监会高层人士在前述监管工作会上要求,力争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资格股改造。
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已有11个省份全面取消资格股,比上年增加3个,全国资格股占比下降了近17个百分点,下降到7%左右。资格股改造难点在一些高风险机构和思想落后地区。
所谓资格股,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在前述农信社改革操作人士看来,当年将股权划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资格股可退股,投资股只可转让不可退股,资格股一人一票,投资股一股一票,本身就是不科学的。资格股可退股,导致股本金不稳定,股金存款化特征明显。
2011年,农商行组建进程也大大加快,当年新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54家,超历年总和。2011年底,农商行总量达到259家。银监会2010年下发的“股份制改造意见”提出,今后不再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直接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暂不符合条件的,要尽快将资格股全部转换为投资股,并改制组建为股份制的农村信用社。“2012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再次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一步到位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银监会高层认为,把名义合作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成现代农村商业银行,是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强化支农服务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