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17 19:1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等文件要求,为建立汽车产品节能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基于汽车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奖惩政策体系,实施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拟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如有异议或修改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期限:2012年2月17日至2012年3月2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万寿路2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汽车处
传真:010-66013708
电子邮箱:qiche@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2年2月17日